性慾強沒給你怎麼辦!人夫心疼小三:子宮痛會自責 正宮氣炸了
女子小萱(化名)指控自2023年9月起至2024年1月止,女子歡歡與他的丈夫阿國(均化名)交往還發生性行爲,根據2人LINE對話顯示,阿國:「也會想是不是不該性生活」、小萱:「那你是要換性伴侶嗎」、「你不是性慾強」、「我沒給你那你怎辦」、「醫生強調不能性行爲」。小萱因此憤而提告,向歡歡求償80萬元。
法院審理,歡歡辯稱,她雖有傳送「很想你」、「我愛你」等話語,但這僅是與阿國開玩笑的對話;至於她向阿國表示,「醫生強調不能性行爲」,是在表達她當時經期不順,陰道會一直出血,醫生才強調不能性行爲,無法證明2人有親密或曖昧關係。
而她向阿國表示,「那你是要換性伴侶嗎」、「你不是性慾強」,則是因爲阿國曾向她訴說,與小萱的夫妻感情不佳,她纔會如此反問阿國,小萱提出的對話截圖,不足以證明她有與阿國發生性行爲、外遇,或是有曖昧交往等。
法官檢視歡歡與阿國的LINE對話內容,歡歡:「你現在就是有婚姻,我跟你在一起,你們真的離,也不可能馬上我跟你公開吧」、「不知道我們以後會怎麼樣…我很珍惜我們在一起的時間的當下,如果可以我想霸佔你,愛你」。
歡歡:「愛我嗎」,阿國:「只愛妳一個」,阿國:「不想再傷害妳」、「每次都說子宮痛,我也會自責」、歡歡:「那你是要換性伴侶嗎」、「你不是說性慾強,我沒給你,你怎麼辦」。
阿國:「趕快好起來」、歡歡:「醫師強調不能性行爲,陰道會一直出血」、阿國:「以後都不會了」、歡歡:「你現在鬧脾氣嗎?」、「只是跟你說狀況,又不是說都不行」。
法官認,2人對話足以證明確實曾發生性行爲,並且針對何時可以再發生性行爲討論,歡歡辯稱與阿國對話均是開玩笑,明顯對話脈絡不符,難認可採。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得請求精神慰撫金,應以2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