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民法刪除懲戒權!國教盟批:因噎廢食、剝奪家長合理管教

行政院於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名義上是保護兒童,國教行動聯盟認爲,實際卻是嚴重剝奪家長合理管教權,不尊重民意。(國教盟提供)

行政院於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名義上是保護兒童,實際卻嚴重剝奪家長合理管教權。國教行動聯盟(以下簡稱國教盟)認爲,此修法漠視家長親權、不尊重民意,並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爲修法藉口,根本是矯枉過正、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不利於兒童教育與品格發展,予以強烈譴責。

國教盟提出三項反對修法理由,首先是家長不是暴力犯:臺灣沒有國際問題,法官無誤判;再者爲團隊於去年3月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3470份),結果顯示,高達70.4%的家長反對修法,89.5%的家長並認爲政府應加強家庭教育資源投入。這些數據反映出,家長支持正向教養,而是在缺乏支持與配套的情況下感到無力;第三則是阻卻違法不可或缺,家長權利不應被剝奪。

國教盟指出,教育部每年投入家庭教育的經費僅編列3億元,佔教育部總預算不到千分之一,遠低於實際需求。若修法未來進一步削弱家長的管教權,將使家庭親職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

國教行動聯盟呼籲,行政院應停止推動此矯枉過正的修法,並正視民意與家長管教需求。政府應提高家庭教育預算,提升家長管教知能,而非以削弱家長權利的方式損害家庭基石。孩子的教育需要家庭與政府共同努力,不能讓家長成爲政策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