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修正違憲? 大法官被提名人這樣迴應
朱富美說,這個非常有高可能性釋憲,個人淺見不適合在這邊提出,但關於參政權限制,大法官已經有三號解釋,日後這個案子同樣,如果有法律學者提出來,是否違憲審查可以來觀察。(摘自立法院直播)
立法院20日臨時會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資格審查,被提名人蔡彩貞(左)、朱富美(右)上臺答詢。(姚志平攝)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及朱富美上午審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詢問,這次立法院《選罷法》修正,法界認爲違憲,提名人怎麼看,對此,朱富美說,如果以後有申請會依照憲法原則來審查;蔡彩貞則說,規定是對人民參政權限制,有正當目的,沒有超越比例原則限制是許可的,但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是否限於已經確定或是考慮到犯罪成因等,可以有更細緻討論。
民衆黨立委張其祿也詢問,《選罷法》修正是否有違憲問題,蔡彩貞說,對於人民的參政權限制,必須看有沒有合乎比例原則,這樣的限制如果是公職人員操守很重要,犯罪有疑慮,或許應該要合乎訂法律的目的,要選舉一個廉潔的公務員,但限制必須合乎「比例原則」。
張其祿追問,「目前合乎嗎?」蔡彩貞表示,目前裡面公職人員的總類,都要做具體評比,法案剛通過,還沒去做評比,可以看他限制的程度是否要調整,這會有很多討論;朱富美說,這個非常有高可能性釋憲,個人淺見不適合在這邊提出,但關於參政權限制,大法官已經有三號解釋,日後這個案子同樣,如果有法律學者提出來,是否違憲審查可以來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