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適時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總量控制

財聯社12月5日電,《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將於12月30日起施行。《規定》第五十條明確: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發展狀況和發展導向,綜合考慮交通出行合理需求,可以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總量控制。廣州市司法局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的數量已近560萬,並且還在持續增長中。但是廣州市道路交通的承載能力以及車輛停放充電設施等資源的配置和配備是有限的,尤其在中心城區這一矛盾會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