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效率低 充電場址申請到通電要1年
交通部力拚二○三○年全臺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但出現充電場站不足、電池續航力差等問題,阻礙電動公車發展的隱憂已浮現。 圖/報系資料照
公車業者改用電動公車後,增加充電場址是新挑戰,業者抱怨從申請充電場址到送電,全程要一年多,效率太低,如果涉及地目變更曠日廢時,碰到農地更難通過;既然政府鼓勵客運業者電動化,相關流程應更簡便,法規也該適度鬆綁。
臺中市電動公車目前有二百八十輛,客運業者指出,電動車停車場須有大空間,通常要找到市區外的土地,有的來回總站里程有五公里以上,電量消耗大。
臺中客運協理陳旗清說,臺中客運有四百二十輛公車,其中七十二輛爲電動巴士,未來會持續添購,該公司有清水、梧棲、霧峰和烏日四處停車場,都靠近公車起迄站,購買電動公車前就已考量電池充電場址,四處停車場都事先拉好電線,每個電巴停車格都設有充電樁,電巴基本上不用排隊等充電。
桃園市交通局統計,全市目前有廿七輛電動公車,多爲電動公車推行初期的產品,因初代續航力低,加上充電樁設置需要場地,目前業者採購新車及擴大使用態度偏保守,大多還在觀望,交通局持續努力與業者溝通。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系主任鄭永祥說,全臺一萬四千五百輛市區公車和公路客運電動化的目標訂在二○三○年,不可能到該年才一步到位,距離目前六年,勢必逐年擴充一成以上,只是業者同時面臨車輛、用電、裝充電樁等增加,政府須整合相關主管機關,協助例如充電樁用地取得更加方便。
電動公車製造商成運汽車總經理吳忠錫說,業者增加充電場址看起來有困擾,但比較快充和慢充,一支快充的充電樁因爲充電效率高、時間短,一小時可服務六到八輛車,慢充較耗時,一支只能服務一輛車,所以一開始選擇充電方式就很重要,以市場趨勢來看,營業用車輛勢必以快充爲主,慢充爲輔,如此能節省充電站空間,是解決充電用站的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