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商女業務與名醫婚外情 9年生2子還墮胎3次…妻子發現怒告判賠50萬
▲藥商女業務與醫生婚外情,9年產2子、墮胎3次,元配發現後怒告,法院判賠50萬元。(圖/免費圖庫示意圖)
臺北市一名醫生與藥商女業務發生長達9年的婚外情,女業務還替他生下一對兒女,更爲他墮胎3次,每個月還會帶兒女與醫生碰面,在中學當老師的妻子發現後,怒告女業務,要求200萬撫慰金,經臺北地院審理,判女業務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在醫藥公司擔任業務的劉姓女子,2010年與臺北市某醫院劉姓醫生搞婚外情,同年9月替他產下一女,2017年7月又生下一子,更爲他墮胎3次,每個月還會帶一對兒女與劉醫生會面,長達9年的婚外情終於被發現。
在臺北市國中擔任老師黃姓妻子發現後,認爲女業務嚴重破壞她的婚姻生活,要求賠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女業務承認替劉醫生生下一對子女,但表示懷大女兒時並不知道醫生已經結婚,得知後也與他分手回花蓮老家。
事隔多年後,女業務再度北上工作,與劉醫師舊情復燃,2人多次發生性行爲,才又替他生下一子,後來劉醫生對小孩不聞不問,更揚言不給扶養費,纔會故意謊稱墮胎3次。
臺北地院審理時,發現劉女服用墮胎藥的同意書配偶欄上,有劉醫生簽名,認定確有墮胎,再者產下長女後,明知道劉醫生有婚姻關係,卻仍破壞他婚姻生活,多次發生性行爲,侵害黃妻的配偶權益,判女業務賠償5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