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吞球了?段宜康判賠定讞 李明賢:夜路走多碰到鬼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爲幫同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競選,批評藍營候選人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林滄敏認爲名譽遭貶、精神受損,求償1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高等法院判段、魏兩人須連帶賠償100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參選人李明賢則諷刺段宜康「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
本案發生於2014年11月12日,段宜康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併發布「瞎!連領據野山寨」「林滄敏詐領補助款500萬!」爲標題之新聞稿,而後公開指稱林滄敏詐領補助款。第二天,段在自己的臉書上發表內容爲「昨天在教育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要求追查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涉嫌詐領鉅額補助款的弊案」的文章。
同年月15日,段宜康又在臉書上發文,指稱「林滄敏以不實清冊和單據向體委會和教育部詐領了540萬元!」以及「以上陳述如果不是事實,段宜康就當衆把一顆曲棍球吃了!」的文章。
隨後,段宜康在魏明谷競選造勢晚會中上臺演說,又說了林滄敏詐領補助款等等言論。至於魏明谷也引用段宜康記者會、造勢晚會的內容,在報上刊登廣告。更以相關內容製作影片,放置在競選網頁上,網頁標題「段宜康賭吞曲棍球嗆林滄敏涉弊詐領補助款」。
敗選的林滄敏不滿,起訴向段、魏2人求償100萬元、登報道歉,並刪除臉書文章。一審判決段魏2人敗訴,須賠償30萬元、登報道歉、刪除文章。二審則加碼,改判段魏2人須賠償100萬元、登報道歉、刪除文章。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0日駁回段魏2人上訴,全案確定。
對此,李明賢諷刺段宜康,「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謊言講多了,總有一天要付出代價的。對了,段委員是否開個網路直播,來一場霸氣吞曲棍球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