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預告盈利年報虧損 雪人股份被出具警示函

5月5日,雪人股份(002639.SZ,股價6.34元,市值48.98億元)公告稱,其近日收到福建證監局對其和相關人員出具的《警示函》。

今年1月30日,雪人股份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雪人股份稱,預計2023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爲4000萬元至600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扣非淨利潤)爲1600萬元至3600萬元。

彼時,雪人股份稱,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扭虧爲盈,主要系公司積極開拓市場,加強品牌宣傳,堅持以客戶爲中心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滿足客戶需求。同時公司通過加強供應鏈管理、推行精益製造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增強公司盈利能力。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雪人股份在上述公告中也羅列了其2022年的淨利潤和扣非淨利潤,分別虧損約2億元和2.5億元。而據業績預告,2023年雪人股份實現扭虧顯然是一種利好消息。

雪人股份的股價在上述業績預告披露後急速下跌,並於2月6日觸底後強勢反彈。今年2月6日至3月1日,雪人股份的股價從最低的5.45元/股上漲至最高的7.5元/股。

然而,今年4月30日,雪人股份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其淨利潤爲-1536.22萬元,扣非淨利潤爲-4270.99萬元。

福建證監局認爲,雪人股份2023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財務數據與2023年年度報告信息存在較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雪人股份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時任董事長、總經理林汝捷,財務總監許慧宗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

福建證監局決定對雪人股份及林汝捷、許慧宗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雪人股份表示,將對警示函中提出的問題認真總結並吸取教訓,在期限內向福建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同時深刻反思在財務覈算、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