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監督和懲治並舉,防治“蠅貪蟻腐”
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25年經濟工作;聽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工作彙報,研究部署202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強調,要持續深化整治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動改革發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廣大人民羣衆。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6起依法懲治“蠅貪蟻腐”典型案例,這些案例分別發生在住房保障、教育招生、醫療保險、勞動就業、財政稅收、徵地拆遷領域。
“蠅貪蟻腐”主要指基層幹部在民生領域中的貪污侵佔、截留挪用、虛報冒領、吃拿卡要等行爲,這些行爲直接損害羣衆的切身利益,嚴重影響到羣衆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這次最高法公佈的6起案例中包括,鍾某燕利用擔任某實驗小學校長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學生入學、轉學、分班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將教育資源當作了“待價而沽的商品”;齊某剛明知公租房申請材料不符合申請條件,仍收受賄賂,徇私舞弊,違規審批公租房申請132份,涉及公租房121套;李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教育、住房、醫保是最貼近羣衆生活的領域,這些領域腐敗造成的惡劣影響和現實危害可想而知。羣衆不僅憎恨貪腐數額動輒以億計的“大老虎”,發生在身邊的“蠅貪蟻腐”因爲貼近羣衆的切身、可見利益,同樣事關人心向背。更何況,現在所謂的“蠅貪蟻腐”數額已經不像人們想象中的小,拿鍾某燕案來說,涉案金額就達到949萬元。
防治“蠅貪蟻腐”是整個反腐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2023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劃(2023—2027年)》,明確要求推動反腐敗向基層延伸,聚焦就業創業、教育醫療、養老社保、生態環保、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執法司法等領域,嚴肅查處貪污侵佔、截留挪用、虛報冒領、吃拿卡要等行爲,加大對腐敗案件中發現的“村霸”“街霸”“礦霸”等的整治力度。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11月公佈的數字,今年1~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現任或原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7.7萬人。這是防治“蠅貪蟻腐”工作成果的一部分。
今後,要在防治“蠅貪蟻腐”工作上持續加大力度,更加取得讓羣衆滿意的成果,離不開加強監督制約和嚴厲懲治兩個重要方面。
“蠅貪蟻腐”本質上是公權力私用和濫用。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爲此,就要從制度上進一步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機制,完善基層民主管理、財務管理、項目管理等制度,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關鍵崗位的監督制約。越是到基層,越是到具體環節,這項工作就越發重要。
另外,關鍵還在於羣衆監督。既然“蠅貪蟻腐”發生在羣衆身邊,羣衆自然也就瞭然如心。羣衆對這類貪腐行爲,該拒絕的要拒絕,該舉報的要舉報。
在嚴懲方面,這次最高法公佈的案例有多個是數罪併罰。比如齊某就以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數罪併罰;鍾某燕也以受賄罪和洗錢罪兩罪並罰。另外還有加大財產刑適用和追贓挽損力度,形成更深更有力的震懾。這些都是整個犯罪鏈條上的加強懲治力度,並要實現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長遠效果。
總之,依法懲治發生在羣衆身邊的“蠅貪蟻腐”,需要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爲此就要進一步完善對基層幹部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一畝三分地”不是非法牟利的“領地”,違法犯罪必然受到全鏈條處罰。同時,身處其中的羣衆要加強監督。這樣才能真正對發生在羣衆身邊的“蠅貪蟻腐”釜底抽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