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命2500萬和解!竹崎鄉長王焜弘買兇殺警輕判理由

臺南分院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涉買兇殺警案宣判,因和解賠償等問題,將他從無期徒刑改判15年6月。(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涉嫌買兇殺警案,一審原被遭嘉義地院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6日臺南高分院二審宣判,因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屨行賠償等理由,改判15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臺南高分院指出,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從一審無期改判15年6個月的理由是,被告王焜弘、劉瑞堂黃俊源一審判決後,已與告訴人及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同意賠償告訴人及被害人家屬2500萬元,並已經履行完畢,被害人家屬同意原諒被告,給被告自新機會合議庭才改判。

二審合議庭判處前竹崎鄉長王焜弘(55歲)15年6個月,褫奪公權10年;王的表弟黃俊源(45歲)13年6個月,褫奪公權8年;槍手劉瑞堂(57歲)15年及兒子劉家瑋(33歲)7年、褫奪公權5年;羅智鴻判7月。

檢方指出,王焜弘與其妻官珈羽(48歲)於103年9月3日離婚後,官珈羽隨即與王焜弘好友,即警員林進忠(47歲)交往。王有意與官女複合,得知官與林交往,懷疑在離婚前即外遇而萌生買兇殺害林進忠之意,而劉瑞堂因通緝逃亡需錢孔急,二人乃合意以200萬元酬金作爲持槍殺害林進忠之對價。

劉瑞堂、王焜弘與黃俊源3人謀議,以林進忠常至其妻邱鈺粧在嘉義市東區小雅藝品店幫忙,乃謀由劉瑞堂至藝品店購買藝品,並藉機與林進忠交談,確認行兇地點對象,將來以購買藝品發生糾紛爲由作爲行兇動機,由劉瑞堂獨立承擔罪責

今年1月29日21時57分許,林進忠步出藝品店時,劉瑞堂趁林進忠不注意時,持霰彈槍狙殺林,再佈局成藝品買賣糾紛,掩飾買兇殺警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