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糾結已久的根本改革,在謹慎中推進
自古以來,只要與土地有關的改革,總是慎之又慎。歷史上因土地改革帶來鉅變,繼而引發不可控因素,最終極大沖擊乃至顛覆一個朝代的慘痛教訓,數不勝數。
不僅中國,放眼全球,也是一樣的。
近幾十年來,中國的土地改革一直非常慎重,尤其涉及農村土地。
最近的一次改革是2014年12月深改小組會議通過的《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但試點幾年後,也沒下文了。
再往前,2008年國土資源部出臺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辦法”,探索城鄉土地指標的流動。
在這個政策的支持下,重慶探索了“地票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模式,超越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關於城鄉行政分立影響土地價格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城鄉土地市場的分割狀態。
而成都則探索了土地流轉,2010年成都面向開發商舉辦了首場拍賣,但僅僅開始不到兩週就被叫停,主要原因是被認爲涉嫌違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主管部門認爲爲了盈利的開發商進入農村土地產權改革領域,容易變味。
其他地區也各有探索,比如廣東佛山市南海區的配置股權分紅,天津的宅基地換房等等。
但都沒有繼續擴大。
長期以來,農村、土地都是中國社會極爲重要的穩定器,不可輕動,這背後有極爲複雜的考量和博弈。
那麼不涉及農村的土地改革就容易嗎?
比如跨省的土地指標交易,這樣可以解決土地指標的跨省調劑。
但這一條也沒有放開,直到爲了支持“脫貧攻堅”,幫助連片貧困地區籌集扶貧資金,因此特批了“三區三州”(三區:西藏、南疆、四省藏區;三州:甘肅臨夏、四川涼山、雲南怒江)形成的增減掛鉤指標,可以與東部發達省市交易,同時還制定了交易的省市、價格、數量等。
爲了防止東部發達省市不缺建設用地指標而不去購買“三區三州”的土地指標,中央還要求適當減少每年下達給東部省市的新增城市建設用地指標。
目前土地指標流動改革,基本就上面兩類,但從時而推進、時而暫停來看,能夠感覺到很糾結。
直到2024年2月19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強對優勢地區高質量發展保障能力的意見》。但是這次會議也強調嚴守“三條控制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
這項改革,已經拖延了很久,早在2019年8月舉行的中央財經委第八次會議就已經提出了進行此項改革,當時說法是“要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使優勢地區有更大發展空間”,在這次會議上,重點討論的就是區域經濟佈局,從而形成優勢互補。
簡單地說,可以將全國分爲兩部分,一部分是優勢地區,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羣等爲代表,重點是發揮經濟和人口承載優勢;其他的地區,重點是安全功能,比如糧食、生態等。
這次會議涉及到一個重大的方向問題,那就是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到底更側重哪一方面?
從會議的結論看,重點強調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羣的作用。
但這並非放棄其他地區,而是充分發揮地區優勢,國家城鎮化建設中心,也從過去的城市建設爲中心,轉向農村建設爲中心,彌補農村公共服務短板。在這個思路下也有了後來的以縣域爲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鼓勵人口的自然流動,從而形成全國範圍的勞動效率均等化。
但2019年之後,這項改革實際進展緩慢,最關鍵的就是土地指標分配,優勢地區土地需求得不到滿足,優勢地區的發展受到很大限制;而其他地區獲得的土地指標卻遠遠用不完,負債搞沒有實際效益的工業園區,反而浪費了有限的資金。
在土地指標上,計劃式分配與市場化需求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激烈。
各地各方呼籲了也很久。比如去年8月舉行的2023年全國國土空間規劃年會,演講的多位嘉賓,時不時就點一下土地指標問題,土地指標不足已經明顯壓制了優勢地區的發展。
別說地區訴求,就算是發改委、商務部主導的大項目,也常常面臨土地指標的限制,比如上海的特斯拉超級工廠、廣東的巴斯夫項目,土地指標都是最大卡點之一,最終只能一事一議,通過中央層面的協調,特批解決。這也是大項目特別重視地區能量的原因,否則建設用地指標都搞不到,還搞什麼落地。
過去這些年都是這麼過來的,畢竟土地改革事太大了,寧可慢一點。
變化出現在最近兩年,也是形勢逼迫改革。
一個特別重要的節點是2022年提出的“經濟大省挑大樑”,這幾年也有很多人談到過,經濟發達地區在全國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大,現實需要經濟大省多承擔責任,那總得解決一些地方解決不了的重大難題,最關鍵的就是土地指標,這也是經濟大省年年提、天天催的事。
再加上,如上面提到的,一些本來就沒有發展空間,當地也沒有找到差異化發展道路,只是單純濫用土地指標,大規模借債搞重複建設,紅紅火火了幾年,肥了一些人,但是留下的鋼筋水泥變成了無用之物,拆都拆不起,帶來了很多隱形債務,這纔是地方債風險最高的地方。
於是去年發行的萬億特殊再融資債,優先支持了12個高風險地區,這些地區普遍存在土地指標濫用、借債搞無價值項目的問題。這些地區,在其他資金項目審覈時,會更加嚴格。
土地制度作爲根本制度,必須要穩,所以全國範圍內計劃式的土地指標分配不會動,不同地區獲批的土地指標也需要更長時間慢慢微調,但也到了打開一扇窗的時候。
比如先對與高質量發展有關的項目放開,只要是與高質量發展、與新質生產力方向一致的重點產業、重點項目,就能夠得到土地指標的特殊優待。
但是絕不包括房地產,雖然像深圳這樣的城市,確實生產效率極高,土地資源也很匱乏,長期土地供應太少導致深圳房價居高不下,但是口子是不能開的。
不過這項改革並不會快,很可能還是要走走看看,畢竟在通過改革意見時,深改會也強調了“對一些探索性但又十分緊迫的改革舉措,要深入研究、穩慎推進”。
但終歸是一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