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普環境產能數據與環評存出入 壞賬準備存異象或美化報表
《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 春山/作者 夕山 汀鷺/風控
近期,爲全面提升北交所上市公司質量、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制定的《募集資金指引》,自2023年9月28日起施行。根據該條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應持續做好募集資金管理,規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而對於衝擊北交所的杭州英普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普環境”)而言,其信息披露或上演“羅生門”。
上市背後,英普環境招股書披露水處理化學品產能數據,或與環評文件存“出入”,信披質量或遭拷問。另外,英普環境一項目客戶被列爲限制高消費對象,相較於客戶的兩家合作方對該客戶的期末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比例爲100%的情形,英普環境對該客戶應收賬款卻未全額計提壞賬準備損失。不僅如此,報告期內,英普環境供應商“踩線”環保問題,供應商遴選機制或遭拷問。
一、水處理化學品產能與環評數據“對壘”,信息披露現疑雲
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爲有處有還無。
研究發現,英普環境招股書披露其水處理化學品的產能,與環評文件披露數據“打架”,令人費解。
1.1 2020-2022年水處理化學品年產能均爲2,215噸,阻垢劑爲細分產品之一
據英普環境簽署於2023年6月15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書”),英普環境的主要產品包括水處理化學品和水處理裝置及配件,其中水處理化學品主要爲反滲透藥劑和循環水藥劑,細分品種主要爲阻垢劑、清洗劑、殺菌劑等。
2020-2022年,英普環境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爲2.14億元、2.04億元、2.77億元。其中,同期,英普環境水處理化學品的收入分別爲4,244.11萬元、4,879.56萬元、5,143.11萬元,佔主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爲19.84%、23.88%、18.59%。
2020-2022年,英普環境水處理化學品的產能均爲2,215噸,產量分別爲1,687.35噸、2,044.12噸、2,268.63噸,產能利用率分別爲76.18%、92.29%、102.42%。
此外,除母公司英普環境外,子公司均不涉及水處理化學品生產。
1.2 僅英普環境母公司涉及水處理化學品生產,其餘子公司不涉及生產相關產品
據招股書,截至簽署日2023年6月15日,英普環境共有5家控股子公司。
其中,浙江英普智能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普智造”)的主要產品或服務爲水處理配件及裝置加工製造。浙江英普環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英普”)的主要產品或服務爲民用淨水器的銷售、危險化學品經營(不帶儲存經營)。上海天真水處理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產品或服務爲採購進口水處理配件及材料、銷售水處理配件及裝置。
另外,上海英維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產品或服務爲水處理化學品、配件及裝置的銷售。內蒙古長河英普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河英普”)的主要產品或服務爲水處理相關產品的銷售及生態治理、土壤修復產品銷售。
招股書顯示,浙江天真環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天真”)系英普環境歷史子公司。2019年12月,英普環境決議解散浙江天真,並於2020年12月4日辦妥註銷手續。
據公開轉讓說明書,浙江天真主要從事空氣淨化方面的業務,涉及甲醛監測、全屋空氣淨化產品方案的設計和終端產品的銷售。
顯然,英普環境5家控股子公司均不涉及水處理化學品生產。
需要指出的是,英普環境水處理化學品生產線,或主要爲阻垢劑產品。
1.3 招股書披露的水處理化學品產能,或包含年產阻垢劑2,050噸及空氣淨化劑165噸
據杭州市生態環境局2019年7月3日發佈的《杭州英普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零土地”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表》(以下簡稱“零土地技改項目環評文件”)已備案受理。
零土地技改項目環評文件顯示,2014年,英普環境搬遷至杭州市拱墅區康惠路10號5幢一、三層東半層,租用杭州力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達包裝”)所有的工業廠房進行生產,租賃面積爲3,512平方米。
2014年4月,英普環境申請並取得了《杭州英普水處理技術有限公司遷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同年9月,英普環境取得了杭州市環境保護局拱墅環境保護分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審批意見。根據審批意見,英普環境主要從事事阻垢劑的開發、生產,預計年生產阻垢劑(A)850噸/年、阻垢劑(B)430噸/年,膜清洗及測試800支/年。
另外,“零土地技改項目”建成後,新增產品空氣淨化劑、取消膜清洗,保留膜測試。技改後,英普環境預計生產阻垢劑(A)1,100噸/年、阻垢劑(B)950噸/年、空氣淨化劑165噸/年、膜測試800支/年。
膜測試指清洗前後需對反滲透膜進行過水測試,通過不同的壓力給水,對反滲透膜出水的壓力、電導等性能值進行測試,通過壓差等指標確定反滲透膜的性能和恢復狀況。膜清洗指通過正洗、反洗等不同方式,在清洗劑(鹽酸、液鹼)的作用下,將污染物溶解、分解並在壓力水流的帶動下離開膜元件。膜測試及清洗即爲將待清洗膜通過測試、清洗、再測試,變爲合格膜的過程。
即是說,“零土地技改項目”建設產品中,膜測試及膜清洗爲處理工序,或是獨立業務,而非水處理產品。
據廣州市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綠網”)公開信息,“杭州英普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項目”的環評審批文號爲杭拱零備〔2019〕04號,竣工時間爲2021年3月31日,驗收報告公開起始時間爲2022年3月7日。
對比可知,“杭州英普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項目”與“零土地技改項目”審批文號相同,兩項目爲同一項目。即“零土地技改項目”於2022年3月已驗收。
經測算,“零土地技改項目”投產前後,英普環境阻垢劑總產能分別爲1,280噸/年、2,050噸/年。加上原計劃新增空氣淨化劑產能165噸/年,投產後水處理化學產品合計產能爲2,215噸/年,與招股書所示水處理化學產品產能數據一致。如此看來,招股書中水處理化學品產能2,215噸/年,或包含年產阻垢劑2,050噸/年及空氣淨化劑165噸/年。
值得注意的是,“零土地技改項目”驗收時,空氣淨化劑已取消生產。
1.4 “零土地技改項目”2022年3月驗收時,空氣淨化劑已取消生產
據杭州生態環境局拱墅分局發佈的公開信息,2023年6月7日,拱墅分局受理了《杭州英普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搬遷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下簡稱“搬遷項目環評文件”),項目名稱爲“杭州英普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搬遷項目”(以下簡稱“搬遷項目”),建設地點爲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臨一街239號。2023年6月9日,英普環境的搬遷項目擬批准。
據搬遷項目環評文件,截至文件編制時間2023年6月,英普環境“零土地技改項目”涉及的生產線已停產。爲發展需要,英普環境擬搬遷至拱墅區臨一街239號,租用杭州廣銀建設銀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銀建行”)的現有廠房,實施搬遷。
搬遷後,英普環境的生產規模仍爲阻垢劑(A)1,100噸/年、阻垢劑(B)950噸/年,膜測試800支/年(不進行膜生產,僅爲客戶提供膜測試業務)。此外,“零土地技改項目”驗收時已取消空氣淨化劑生產,故搬遷後亦不再生產。
據招股書,英普環境租用力達包裝的生產用房已於2023年5月31日到期。地址位於拱墅區臨一街239號的租賃房產的租賃期爲2023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即是說,英普環境“搬遷項目”已完工。並且,英普環境“零土地技改項目”原計劃新增產品空氣淨化劑,設計產能爲165噸/年,截至“零土地技改項目”驗收日期2022年3月,空氣淨化劑或未實現投產,此後亦不再生產。
綜合上述情形看出,英普環境水處理化學品細分爲阻垢劑、殺菌劑等,2020-2022年,其產能均爲2,215噸/年。需要提及的是,報告期內,英普環境及其子公司中,僅母公司英普環境涉及水處理化學品生產線,生產產品爲阻垢劑。2019年7月,英普環境申請了“零土地技改項目”,擬擴大阻垢劑生產線。
經測算,“零土地技改項目”投產前後,英普環境阻垢劑總產能分別爲1,280噸/年、2,050噸/年。加上原計劃新增空氣淨化劑產能165噸/年,投產後水處理化學產品合計產能爲2,215噸/年,與招股書所示水處理化學產品產能數據一致。該情形或意味着,招股書中水處理化學品產能,或包含年產阻垢劑2,050噸/年及空氣淨化劑165噸/年。
事實上,2021年3月“零土地技改項目”竣工時,空氣淨化劑已取消生產。也就是說,2020-2022年,英普環境的水處理化學產品產能或分別爲1,280噸/年、1,280噸/年、2,050噸/年,比招股書所示水處理化學產品產能少了935噸/年、935噸/年、165噸/年。在此情形下,英普環境招股書信息披露真實性幾何?或待拷問。
二、應收賬款客戶被限制高消費,英普環境未全額計提壞賬準備或美化報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22年,英普環境應收賬款客戶母公司因貨款無法回收被覈銷,且該客戶的合作方已對該客戶全額計提壞賬減值準備,然而,英普環境未對該客戶的應收賬款進行全額計提壞賬準備損失。
2.1 2020-2021年,英普環境承接客戶久泰能源項目獲得收入超七百萬元
據招股書,2020-2021年,“甲醇深加工項目”爲英普環境主要運營管理項目之一,項目客戶爲久泰能源(準格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久泰能源”),項目收入分別爲309.29萬元、403.27萬元,項目對應毛利率分別爲-20.32%、29.74%。
2021-2022年各年末,英普環境對久泰能源的應收賬款分別爲286.39萬元、388.81萬元,佔當期應收賬款期末餘額合計數的比例分別爲4.93%、5.93%,壞賬準備分別爲22.91萬元、36.83萬元。
根據《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測算,2020-2021年,英普環境承接久泰能源的“甲醇深加工項目”獲得收入合計712.56萬元。
據招股書,2022年12月31日,英普環境對內蒙古久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久泰新材料”)的貨款進行覈銷,覈銷金額爲7.22萬元,覈銷原因爲預計無法收回。
此外,久泰能源與久泰新材料存在關聯。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久泰能源成立於2007年4月25日,其註冊資本爲37.6億元,經營範圍包括化工產品生產及銷售等。截至查詢日2023年10月7日,久泰新材料爲久泰能源股東之一,認繳金額爲34.6億元。
根據《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測算,截至查詢日2023年10月7日,久泰新材料持有久泰能源92.02%股份。
即是說,久泰能源系久泰新材料控股子公司。
值得關注的是,2021年久泰能源被限制高消費。
2.2 客戶久泰能源被限制高消費,其兩家合作方對久泰能源應收賬款的計提比例100%
據(2021)內0622執1439號之三十八文件,上海漢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得信息”)爲申請執行人,久泰能源爲被執行人。漢得信息申請準格爾旗法院強制執行,要求久泰能源履行案件款1,058.13萬元及律師費54萬元、訴訟費4.52萬元,執行費7.8萬元。
2021年8-12月,準格爾旗法院對久泰能源的財產進行查詢,依法扣劃存款10.62萬元至漢得信息。另外,久泰能源私下履行案件款30萬元,暫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2021年12月25日,準格爾旗法院對久泰能源發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其高消費行爲。
另外,2021-2022年,兩家上市企業對久泰能源應收賬款的壞賬準備計提比例爲100%。
據株洲中車時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時代電氣”)2021年年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時代電氣對久泰能源的應收賬款賬面餘額爲203.42萬元,信用損失準備爲203.42萬元,計提比例爲100%,計提理由爲回收可能性低。
據江蘇神通閥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神通”)2022年年報,截至2022年年末,江蘇申通對久泰能源的應收賬款賬面餘額爲37.8萬元,壞賬準備爲37.8萬元,計提比例爲100%,計提理由爲預計無法收回。
不止於此,2023年,久泰能源賬戶資金被凍結。
2.3 久泰能源資金賬戶被凍結,截至查詢日2023年10月7日其逾1.8千萬元標的未執行
據內蒙古亨利新技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亨利股份”)2023年8月8日的公開信息,亨利股份與久泰能源存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亨利股份申請財產保全。2023年7月7日,內蒙古準格爾旗法院作出(2022)內0622民初2630號之八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久泰能源的鄂爾多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準格爾旗支行銀行賬戶存款2,283.75萬元。
據執行信息公開網公開信息,截至查詢日2023年10月7日,久泰能源共有7條被執行信息,立案時間自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執行標的金額總計爲1,804.36 萬元。
可以看出,英普環境對其客戶久泰能源的應收款或存在無法回收情況。
2.4 英普環境稱對於回款不確定性較大的應收賬款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單項計提對象未包括久泰能源
據招股書,英普環境對證據表明能夠收回或不能回收的應收賬款,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按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對於可識別的存在較大回款不確定性的應收賬款按單項100%計提壞賬準備。
2020-2022年各期末,英普環境對應收賬款分別按單項計提壞賬準備 313.39 萬元、213.39 萬元和、260.48萬元。同期,英普環境應收賬款單項計提壞賬準備金額主要來自山東國信環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天智辰業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系對方經濟狀況不佳導致相應款項的回款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所致。
然而,招股書中,英普環境未將其對久泰新材料的應收賬款按單項計提比例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若按照上述兩家上市企業對同一客戶應收賬款均全額計提的情形來測算,英普環境或少計提數百萬元。
由上述可知,2020-2021年,久泰能源爲英普環境項目客戶。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2月,久泰能源被限制高消費。2021-2022年,兩家上市企業對久泰能源的期末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比例爲100%,而英普環境未對久泰能源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全額計提,是否合理?英普環境是否涉嫌少計提壞賬準備以美化報表?
三、合作期間供應商“踩線”環保問題,供應商遴選機制或遭拷問
供應商的不良行爲將對整體供應鏈尤其是供應鏈中的核心企業帶來負面影響。值得注意的是,英普環境兩家供應商均因環保問題被處罰。
3.1 聯膦化工與源泉紅光均爲英普環境供應商,累計交易額均超七百萬元
據招股書,2021-2022年,南通聯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磷化工”)均爲英普環境第三大供應商,英普環境向其採購金額分別爲378.33萬元、368.97萬元,佔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爲2.25%、2.99%。
據公開轉讓說明書,2021年1-9月,英普環境向聯磷化工採購的內容爲化學助劑。
據英普環境2022年年報及公開轉讓說明書,2019年及2022年,江蘇源泉紅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泉紅光”)系英普環境第五大供應商,英普環境向其採購金額分別爲442.22萬元、262.05萬元,佔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爲4.05%、2.12%。
據英普環境簽署於2022年3月31日的《關於英普環境掛牌申請文件的第一次反饋意見的回覆》,2019年至2021年1-9月,英普環境對源泉紅光采購內容爲水處理劑。
根據《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測算,2021-2022年,英普環境向聯膦化工採購的總額爲747.3萬元。2019年及2022年,英普環境向源泉紅光采購的總額爲704.27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英普環境上述兩名供應商均因環保問題被處罰。
3.2 2020年及2022年,聯膦化工均因違反相關環保法律被罰款
據南通生態環境局公開信息,經執法人員2021年5月29日、6月7日、6月17日調查,發現聯膦化工進行年產300噸六亞甲基二胺四亞甲磷酸鉀鹽項目生產,該產品不在《現有化學物質名錄》中,屬於新化學物質。2014年起,聯磷化工每年均有生產銷售該產品,一直未進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
2021年7月14日,依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南通生態環境局決定責令聯膦化工改正違法行爲,對產品六亞甲基二胺四亞甲磷酸鉀鹽進行新化學物質登記,並罰款1.44萬元。
據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公開信息,2022年6月27日、7月4日、7月20日,執法人員發現聯磷化工七車間離心間西南側3臺甲醇真空緩衝罐內仍存少量的濃度約爲75%的甲醇液體,聯膦化工未將其密閉儲存,該行爲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2022年9月13日,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決定責令聯膦化工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爲,並處罰2.59萬元。
另外,2021年,英普環境另一供應商源泉紅光因外排污染雨水造成生態污染。
3.3 2021年,源泉紅光因外排受污染雨水共計被罰款48萬元
據常州市政府公開信息,2020年4月29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11月27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連續發現源泉紅光受污染的雨水排入廠區東側圍牆外農田溝渠至省莊浜。外排水中化學需氧量、總磷、氨氮等重點污染物濃度超過了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020年6月28日、2020年9月7日、2021年3月3日,常州市生態環境局對源泉紅光上述三次違法排放水污染的行爲下達處罰決定書,共處罰款48萬元。同時,由於源泉紅光外排受污染雨水對農田以及周圍水域水質產生了不利影響,源泉紅光繳納生態損害賠償款6萬餘元。
據信用江蘇公開信息,2023年5月29日,源泉紅光因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被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委員會罰款6.5萬元。
上述可知,聯膦化工與源泉紅光均爲英普環境供應商,英普環境對其的採購種類分別爲化學助劑及水處理劑。報告期內,上述兩家供應商均存在化學品儲存不當的問題,此外,聯膦化工還存在生產新化學物質未向相關機構登記情形,而源泉紅光則存在外排受污染雨水情形。由此,英普環境是否具備有效、健全的供應商遴選制度?不得而知。
長堤潰於蟻。種種問題陳列在前,英普環境能否取得投資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