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騎車遭撞「沒駕照開溜」 臺中阿嬤虧大了
廖姓阿婆日前騎車外出,在東區的十字路口左轉時遭王姓男子開車撞上,沒受傷的廖阿婆因爲沒有駕照,怕被警察開單,竟一溜煙地騎走,王男傻眼只能報警。結果,廖阿婆還是被警察開罰6千元無照駕駛,還吃上肇事逃逸1千至3千元罰單,因小失大。
▲阿婆遭車撞上,沒停下來竟然落跑。(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阿婆被車撞上,僅回頭看一下就直接騎車離開。(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汽車前保險桿與阿婆的機車撞擊後,出現刮痕。(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7月23日接獲1起離奇車禍報案,東區二聖路及樂業路口發生一起汽車撞上機車的車禍,結果被撞的阿婆竟然沒有留在現場,反而加速離開,讓37歲汽車王姓駕駛擔心日後遭告肇事逃逸,只好報警。
王姓男子向警方表示,當時那位阿婆從他右邊騎乘機車要橫越馬路,他剛起步,阿婆也正好騎到他車前,來不及剎車就撞上對方。阿婆被他撞到後,他還曾經試着喊「不要離開」,但她卻理也不理直接騎走,讓他超傻眼。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及王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找到廖姓阿婆,她喊冤說,「我纔是受害者!」警方問她那爲何要跑?她回說,當時她正在趕時間,自己也沒受傷,車也未受損,沒有理會對方正在喊他,就直接騎走。結果,警方一查發現,廖阿婆竟然沒駕照,研判她當時無照駕駛,怕報警警方會依規定開她單,纔會離開現場。
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從現場來看雙方互有過失,其實廖阿婆只要留下來跟對方談妥和解,對方也不會報警,她的無照駕駛也不會被發現。但廖阿婆無照駕駛及肇事逃逸違規是事實,警方受理報案後,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阿婆得吃上無照駕駛6千元及肇事逃逸1千至3千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