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7類對象!新冠肺炎自費篩檢再放寬
臺北市某醫院戶外診療區內,醫護人員着隔離衣使用移動式X光機進行檢查。(圖/本報系資料照)
衛福部長陳時中今(29)日表示,由於國內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已趨穩定且檢驗量能日益提升,考量民衆因爲「緊急情況、工作及出國求學」等因素,而有自費檢驗武漢肺炎之需求,因此指揮中心再度放寬「7類適用對象」,有檢驗需求民衆,可至指定院所進行自費檢驗,以取得相關檢驗證明文件。
至於收費標準,陳時中提到,依各醫院實際收費爲主。究竟哪些人可以自費篩檢呢?陳時中說明,有七類,第一,居家隔離/檢疫者,因二親等內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第二,因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入境他國家/地區之民衆。
第三,因工作因素之民衆。第四,出國求學之民衆。第五,外國或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出境。第六,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眷屬。第七,因其他因素須檢驗之民衆。
陳時中指出,自費檢驗出境之民衆,「每人以3個月內申請1次」爲原則。爲同步提升民衆自費檢驗便利性,指揮中心將「自費檢驗指定醫院由原本18家增設至37家」,提供符合前述適用條件之民衆進行自費檢驗,有關服務時間及收費金額請以醫院公告爲準。相關申請規定公佈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民衆可自行參考運用。
陳時中提醒,由於目前國際疫情仍嚴峻,依據疾管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全球現況皆爲第三級警告(Warning),即避免所有非必要旅遊。
陳時中也呼籲,請民衆於出境前確實評估所赴國家地區相關風險及是否有出境之必要,以避免因前往之國家地區實施相關邊境封鎖等管制措施,致無法返臺。另提醒自國外返臺的民衆,須配合居家檢疫等相關防疫措施,以降低可能傳播風險,保障自己、親友及周遭人員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