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時被藤條打得血水直流 男記恨26年肉搜小學老師算帳
▲洪男小學6年級時曾被鄭姓女教師體罰,用藤條打得血水直流,在內心留下一輩子的陰影。(示意圖/東森新聞)
高雄1名38歲的洪姓男子,因爲記恨小學6年級時被老師當衆羞辱、體罰,憤而在26年後找上已經退休的鄭姓女老師,要求賠償新臺幣3000萬元,否則就要讓她「嚐嚐當年的痛苦」。嚇得老師連忙報警逮人,高雄地檢署15日依恐嚇罪將洪男起訴。
起訴書中指出,洪男在民國77年就讀高雄縣大寮某國小期間,被要求嚴格的鄭姓女老師所教導。當時老師要求同學考試成績一定要超過90分,否則少1分打1下。讓成績不佳的洪男苦不堪言,屁股甚至還曾被藤條打得皮開肉綻,他原以爲自己會慢慢淡忘,沒想到這個陰影卻如影隨形地跟了他一輩子。
無業的洪男無法淡忘幼時的不愉快,靠着自己找到了老師現在的住址,上門大罵:「26年前妳當着全班的面罵我『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把我打得皮開肉綻,血水噴出,連打2個半月,我已經死很多次,沒死成,如果妳不賠償3000萬元,我就要殺害妳們全家,到時陰曹地府見,不要怪我今日沒事先警告妳。」
儘管老師向他道歉,但洪男仍堅持索賠3000萬元,甚至揚言要讓老師「瞭解當年的痛苦」嚇得鄭女立刻報警處理,洪男則反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和公然侮辱,但追溯時效已過。檢方調查後認爲,洪男行徑已經構成恐嚇罪,15日依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