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突襲式槍決!36死囚全提出非常上訴 最高檢:均審查中
▲36名死囚的非常上訴聲請案,已經全數送進最高檢察署內審查中。(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法務部今年1月間無預警的執行死刑,將死囚黃麟凱槍決。人權團體爲了避免餘下的36名死囚遭到「突襲式槍決」,因此針對36人全部提出非常上訴。案件進入最高檢察署後,最高檢表示,目前已經全數收到聲請案,並全數分案交由檢察官審覈,若有必要,檢察總長邢泰釗就會提出非常上訴。
法務部在今年1月16日晚間,執行黃麟凱的死刑,是時隔5年來我國再度執行死刑,消息曝光後震驚社會。尤其本案的執行,在憲法法庭於去年9月間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雖然大法官並未宣告死刑違憲,但各界均認爲大法官合憲限縮判處死刑要件,死刑判決將更難定讞,等於我國「實質上」已經廢除死刑;故此,法務部執行死刑似乎在向各界宣告,即便死刑難以定讞,但已經死刑定讞的死囚,仍須面對死刑,我國仍有死刑的存在。
爲了預防法務部再度執行死刑,人權團體根據法務部公佈的《審覈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死刑定讞的案件若無再審、非常上訴、聲請大法官解釋、總統的特赦等情況下,就能執行;因此人權團體針對目前還在監的36名死囚,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
此外,在前述憲法法庭的判決中,大法官認爲犯下強盜殺人案件的黃春棋、陳憶隆,以及曾被認定有心智缺陷的唯一女死囚林於如、林旺仁、沈岐武等5人,可以根據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請求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也因爲大法官已經於判決中明白揭示須提出非常上訴,檢察總長收到5人的案件後,須依職權提出非常上訴,案件將交由最高法院重新審理。
扣除5名死囚確定可以提出非常上訴以外,其餘31名死囚的非常上訴聲請案,目前已經全數送到最高檢察署,最高檢也已經完成分案,交由個別的檢察官重新審查此等案件是否有法律上重要意義;若有必要,檢察總長就會提出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