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運將互毆 李妍憬獲緩刑
本名李妍謹的藝人李妍憬,去年10月底參加萬聖節狂歡派對後,帶着醉意搭小黃,結果與運將當街上演全武行,案經臺北地方法院今(27)日審結,法官依公然辱和傷害兩罪,判認罪的李妍憬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付公庫5萬元。不認罪的賀業輝則判處拘役70日,可易科罰金7萬元。
李妍憬去年10月30日凌晨,在北市東區參加萬聖節狂歡派對後,和女性友人劉謙柔帶着醉意搭小黃離開,因不滿運將賀業輝急煞又猛催油門,讓2人想嘔吐,與運將當街上演全武行,事後雙方互控都被起訴。
北院審查開庭審理後,李妍憬當庭認罪,泣訴「有錯就認錯」,希望無條件和解,經偵審中三度調解,甚至由法官親自勸和,但賀業輝堅持求償15萬,且不認罪,在無法達成共識下,審查庭法官將本案裁定後送刑庭重新分案審理。
案經接手法官審理,雖然還是曉諭雙方談和解,但賀態度堅決,仍是要求賠償不和李和解,法官依法審理後,最後認定雙方犯行都成立,因李妍憬認罪,判她拘役40日,並依檢察官請求,宣告緩刑2年,但得付國庫5萬;賀業輝則是兩罪判罰,合併執行拘役70日,可易科罰金7萬。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