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案扣300萬 張綱維母聲請發還遭駁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捲入弊案,遭扣押300萬元現金,張母以遠航監察人身分向法院聲請發還,法官裁定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檢調偵辦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詐貸案,曾搜索遠航公司查扣300萬元現金,擔任遠航監察人的張綱維母親許慧娟,疑爲了兒子,在母親節前夕向臺北地院聲請發還這300萬元。但北院認爲,300萬元可能是張向合庫詐貸的犯罪所得,有繼續扣押必要,裁定駁回。
2020年3月27日,北檢獲報,指張綱維突返回遠航搬走現金800萬元,因一度與員工發生衝突,公司尚有300多萬現金未被張帶走,檢方30日傳喚張後聲押,翌日張獲800萬元交保;遠航員工擔心職工福委員帳戶會移交給張,他們的「保命錢」會被拿走。
爲此,檢方一面提抗告,再於31日赴遠航,扣押職工福委會取款印鑑,以及福委會帳戶1000多萬元,也一併扣押張27日當天未帶走的300萬元現金,避免遭張搬走。2020年7月北檢偵結遠航案,起訴張綱維多人,全案由北院審理中。
張綱維母親、遠航監察人許慧娟日前遞狀,指北檢當時搜索遠航共查扣臺幣300萬元、日幣8113元、澳門幣9萬5428.7元、歐元6316.57元、新加坡幣21.86元、人民幣2萬2265.5元及美金2090.54元。檢方2020年10月發還外幣,但300萬元臺幣迄未返還,因此向北院聲請發還。
但合議庭認爲,遠航公司代表人爲張綱維,許女以監察人身分聲請發還扣押物,於法不合。加上檢方起訴指控張綱維涉嫌以遠航公司爲借款人,違法向合庫貸款22億2631萬5000元,因此在遠航公司扣案的300萬元現金,是否與遠航案有關,尚待釐清。
合議庭認爲,這300萬元現金,有可能是張綱維犯罪所得,爲日後判決確定後執行沒收或追徵必要,有必要繼續扣押,不宜發還,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