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就醫交通補助 挨批條件苛

衛福部針對全國12縣市且無適當醫療機構地區原鄉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新北市烏來區也在補助範圍內。(報系資料照片)

爲減輕原住民族地區民衆就醫的經濟負擔,衛福部補助全臺包含新北市等12縣市的原鄉原住民就醫交通費,新北獲約31萬元補助,但由於限制條件太嚴苛,議員批評這樣補助「大可不必」,「不用講得好像很照顧原住民的感覺」。

該計劃針對居住於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嘉義縣、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等12縣市,且無適當醫療或長期照顧機構的原鄉原住民,提供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普通傷病、孕婦產前檢查、生產及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等就醫交通補助。

補助標準共分3大項,依申請類別提供不同補助以及規範。轉診、重大傷病及緊急傷病就醫,爲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每次補助600元、40公里以上每次1000元,每人每年總計10次、每季3次爲限。

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則是5公里以上未滿20公里每次200元、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每次600元、40公里以上每次1000元;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爲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每次800元、40公里以上每次1600元,每人每年以2次爲限。

不過對於這樣的補助內容及條件門檻,新北市原住民議員馬見批評「大可不必」,他直言這種「點滴式」的補助不如干脆不要。他舉例妻子從福山部落到北市大安區產檢,總里程47公里才勉強超過40公里,而新北其他都會區的原住民可以獲得的醫療水平本來就比較好,這樣的條件下,補助根本不符比例。

馬見也說,烏來地區只有烏來部落設有衛生站,如從最遠的福山部落到烏來也才17公里,且衛生站的設備還不一定能滿足患者的需求,設定這樣的條件,「真的不用講得好像很照顧原住民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