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5萬負責收購郭臺銘連署書 士檢起訴前里長等5人

士林地檢署偵結起訴郭臺銘連署書賄選案,起訴張姓前里長等5人。(資料照)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去年進行連署參選2024年總統,富佳生技公司董事長廖本揚則找來親友幫忙收購連署書,並以月薪25萬元聘僱臺北市士林區社新裡前里長張駿彥,約定收購1000份連署書,張則以每份250元作爲代價找朋友幫忙,去年10月間收購500多份,士林地檢署偵結,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張等5人,廖本揚部分仍在偵辦中。

起訴指出,張駿彥曾擔任社新裡裡長,從事房屋買賣10多年,地方人脈實力雄厚,連署期間,張爲了要出租廣告看板給廖,廖刻意吸收張作爲樁腳,以日薪2400元,協助收購連署書,廖見張駿彥業務能力強,且能言善道,開出每月25萬作爲報酬「請幫我衝連署書」。

檢方查出,廖提出如果達到500份下個月就就續聘作爲誘因,廖傳訊給員工「我要請非里長幫忙連署,並以聘請顧問模式,成效好就籤2個月。」張去年10月16日,在連署總部內簽署顧問合約,開始收集連署書。

張駿彥透過宜蘭礁溪某電子遊戲場黃女收購300份電子游藝場會員身分證影本,黃女10月23日帶着資料及連署書到張的住處,繳交連署書並拿走7萬5000元。另外從事架設舞臺、音樂伴奏的曹男、活動主持人楊女,10月16日到18日,收購20份連署書,並在新莊福壽公園交付5000元。張駿彥後續透過李男、陳男收購54份連署書,分別支付5000元、1萬3500元。

檢察官認爲,張等5人明知連署是爲了防止任意參選總統、副總統耗費社會資源,卻爲了蠅頭小利,破壞民主選舉制度。張男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對連署人行求及交付賄賂,使其爲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依法起訴。李男、曹男、楊女涉「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爲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黃女則涉「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依法起訴5人。其中張、黃、李均認罪,曹、揚一開始否認之後繳回犯罪所得並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