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贊助典範 洛杉磯奧運大幅獲利
▲洛杉磯奧運是最具知名度的一屆奧運,靠着成功的商業模式獲利。(圖/資料照/達志影像/美聯社)
如果說1976年蒙特婁奧運是辦奧運拖垮經濟知名範例,那麼1984年洛杉磯奧運就是它的極端對比,因爲這一屆奧運透過一系列的贊助行銷計劃,成爲大幅獲利的一次。
因爲蒙特婁的例子在先,沒有城市敢貿然申辦奧運,洛杉磯就在沒有對手的情況下成爲1984年的奧運主辦城市,但它很快就面臨難關,因公投結果不允許政府出預算辦奧運。
爲此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國際奧會)同意導入民間資金,當時籌委會從電視轉播、門票銷售以及企業贊助三大方向着手,做爲辦奧運獲利的來源。
尤其企業贊助部份,爲之後奧運獲利模式樹立了典範,當中「TOP贊助商」模式,一直沿用至今,由於廣告具有排他性、高曝光度、奧運商標使用權,使得贊助費用居高不下。
洛杉磯城市發展成熟,各項設施完備,當時不勉強花錢興建場館的做法,也省下不少預算,目前正極力爭辦2024年奧運,也秉持此模式,期望再度締造一次奧運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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