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妻病危夫簽完同意書轉頭就走 她苦等1年心寒「休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南鄭姓女子透過唱歌認識林姓丈夫,兩人婚後育有一名2歲的孩子原本以爲接下來應該就是幸福美滿家庭生活,沒想到對方在外到處積欠債務,就連購買計程車的錢都是由她貸款負擔,因爲甲狀腺病症住院命危也不關心,這才心寒決定提告「休夫」。

鄭女指控丈夫在外到處欠債。(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鄭女指稱,兩人是在2015年6月結婚,但丈夫工作不穩定又常在外欠錢,爲了維持家計並還債,只好由她出現貸款購買計程車,2017年6月生病時,對方只向家人留下一句要帶妻子臺中回臺南就醫,接着就丟下住院的她直到命危都沒有出現,後來好不容易病癒出院,卻再也找不到人。

「他(林男生性愛玩,我生病時竟然丟下孩子離去,只爲了四處躲避債務,他欠下的地下錢莊債務是由大姊代爲清償。」鄭女表示,現在孩子已經2歲多,但回顧這些年來丈夫的無情,不僅沒有幫忙分擔家計、照顧未成年子女,還留下一屁股債,不得已才決定訴請離婚,「我出院後身體尚未完全恢復,還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目前只能靠幫姊姊手工貼補家用。」

▲鄭女因爲甲狀腺病症住院命危,丈夫卻直接放生她。

鄭女的姊姊出庭證稱妹妹妹婿是在唱歌時認識的,結婚後就在外租房子,「她(鄭女)懷孕4個月的時候醫院住了兩週,醫生說是甲狀腺風暴用藥影響胎兒,所以要做引產手術,妹婿來簽完名就再也聯絡不上,沒有來看探望也沒有付扶養費,詢問對方的家人,也只得到『找不到人』這樣的說法。」

對於妻子的種種指控,林男經過合法通知卻未在言詞辯論日到場;臺南地院法官認爲,他丟下妻兒至少1年不聞不問,顯然沒有盡到家庭責任雙方婚姻關係出現巨大裂痕且難以維持,加上鄭女並沒有可歸責的事情,因此裁準離婚,也算是讓女方從這樣的關係中「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