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隔離14天,費用該誰出?

隨着各地企業陸續復工,爲了保證安全,一些城市規定返工人員要完成兩週居家觀察後方可恢復工作;而對來自疫情較嚴重地區的人員或與患者密切接觸者,還要求到指定地點酒店等隔離觀察。集中隔離成本應由誰來埋單的問題,近日引發了社會關注。

媒體報道,一對夫妻陝西省靖邊縣一家酒店結束爲期14天的隔離,被告知要繳納6000多元的食宿費。無獨有偶,某地小區規定租戶不得返回,如不聽勸阻將集中隔離,並繳納每天800元、14天共11200元的高額隔離費用

當然,在疫情期間,這樣的“高價隔離”並不常見,多數地方爲隔離人員免費提供食宿,一些地方黨校也免費開放了宿舍樓以供隔離,也得到了需要隔離者的理解和配合。還有一些地區爲提供隔離服務的酒店進行補貼或減免稅費,鼓勵酒店以低於日常價格標準收取隔離費用。

不難看到,各地政府對隔離費用誰來出的問題,規定不一。《傳染病防治法》僅針對甲類傳染病規定了隔離措施,並不適用於新冠肺炎。隔離費用的分擔也沒有統一的規定或解釋,致使各地政策五花八門。

隔離費用要不要免費、如何定價和誰來分擔等,需要把握一個度,並向社會公開和接受監督。隔離費用定價過高,可能會使一些人隱而不報或逃避隔離,由此會誘發疫情風險。目前返城的有相當一部分是農民工羣體,他們的收入不高,加之需要連續隔離14天,隔離服務定價過高會負擔不起。另一方面,高額的隔離費用也有可能誘發廉政風險。

但如果完全免費提供隔離服務,也可能導致有人搭便車,使防疫資源被惡意佔用。比如在1月26日,青島一名男子沒去過湖北,卻謊稱武漢返回並主動要求隔離,經查他只是爲了蹭吃蹭住。

對此,相關部門不妨儘快就集中隔離費用的定價和分擔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爲各地政府制定和執行政策提供依據。各地集中隔離的目的場所和形式不盡相同,不應“一刀切”地加以規定;但也應避免一些地區“硬核”防疫,強制隔離又高價收費

其次,各地政府可以結合疫情嚴重程度、財政狀況和復工進展等實際情況,合理安排集中隔離的場所、定價和費用分擔方式。隔離費用的分擔包括政府、隔離場所、企業和個人四方,不妨按照政府拿大頭、個人拿小頭的分擔原則,儘可能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

其中企業已按國家要求負擔隔離職工工資,不應再因隔離而增加負擔。疫情衝擊令酒店、賓館餐館基本歇業,不僅顆粒無收,還要承受房租等成本。政府臨時徵用這些場所,爲其提供了營收機會,此時按照平時價格收取食宿費也並不合理。更恰當的方式是,政府部門設定合理的價格區間,在隔離場所“保本”和個人合理負擔的基礎上,儘可能兜底其他相關費用。

最後,地方政府在制定隔離計劃時,也不妨爲隔離人員提供一定的選擇空間,使他們可以豐儉由人地選擇隔離場所。要求收入不高的農民工羣體在星級酒店集中隔離並收取高額費用,顯然不太合適。集中隔離既是個人履行的防疫義務,也是政府提供的一項公共服務。地方政府可以徵用和安排不同檔次價位的隔離場所,根據隔離人員的需要進行匹配。滿足不同人羣的隔離需求,才能體現出集中隔離的“服務”本質

馬亮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