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酥油驗出反式脂肪 包裝竟標0

記者盧姮倩/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針對市售早餐店、食品店的酥油奶油沙拉油及調和油,發現23件中有7件商品反式脂肪」標示0,卻驗出0.5至5.4%的反式脂肪,其中來來豆漿的酥油驗出5.4%反式脂肪,瑞麟美而美奶油抹醬也有3.4%。

▲反式脂肪是健康殺手,簡余晏要求政府全面展開抽測。(圖/記者盧姮倩攝)臺北市議員簡余晏7偕同主婦聯盟秘書長黃嘉琳召開記者會,指出國人愛吃的乳瑪琳、酥油大多是用「氫化植物油」製成,讓糕餅麪包口感賣相加分,但氫化油會把植物油變成「反式脂肪酸」,人體無法代謝,攝取過多恐造成心血管疾病,如心臟病、腦中風及血管硬化。

簡余晏並公佈臺北市衛生局針對酥油、奶油、調和油的最新抽驗結果,23件中有7件疑似驗出0.5到5.4%反式脂肪,但外包裝的反式脂肪含量卻標示「0」,包括來來豆漿酥油反式脂肪驗出5.4%、瑞麟美而美奶油抹醬3.4%、新四海豆漿大王豬油調和油2.6%、吉得堡沙拉1.8%、瑞麟美而美鮮奶油1.59%、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酥油0.64%,其中有4間是民衆常吃的早餐店。

依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規定,反式脂肪一天的攝取量不得超過2%,丹麥甚至通過法律明文禁止,反觀臺灣,並無相對應法規可以管理,簡余晏質疑,政府甚至只規定「有包裝」的產品標明「反式脂肪」含量,「大型包裝」居然可以不用,根本是故意放水,應立即全面管制並抽測。

簡余晏說,將具體提案主張北市產品規定應比照WHO標準,要求衛生局展開自治條例修法,禁止讓反式脂肪超過2%的大包裝產品進入臺北市,並針對違規業者嚴厲開罰。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表示,目前臺灣針對反式脂肪,只規範市售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示,如果反式脂肪100公克含量在0.3公克以下,可標示爲0;上述7件食品驗出的反式脂肪須再進行了解,分析是否爲氫化物或天然成分,若發現未誠實標示,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28條規定,處以4至2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