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求償1億!客運運將撞死人愧疚「狗煉上吊亡」…律師感慨分析
▲臺臺南市永康分局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率法醫至臺南市立殯儀館相驗,認定死者系屬自殺行爲,死者家屬並無異見,屍體由檢察官發回家屬處理。(圖/記者林悅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憂鬱上吊!在臺南市興南客運擔任高鐵專車駕駛的陳姓司機(44歲),8月份時因不慎撞死過馬路的李姓男子(57歲),遭到對方家屬求償上億賠償金,陳姓司機爲此鬱鬱寡歡,於12月7日清晨選擇在家中陽臺以狗煉上吊身亡。對於這起造成2個家庭破碎的悲劇,律師林智羣也在臉書上分享看法,「求償不等於賠償,不要被求償數字嚇到了,因爲嚇到而自殺,更是不值得!」
陳姓運將8月24日駕駛高鐵專車行經臺南市崇明路與中華東路路口,疑似因視線死角不慎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李姓男子,李男當下雖立即送往醫院急救,但仍因傷勢過重,於1周後宣告不治身亡。
事後死者家屬多次與陳姓運將及興南客運業者協調賠償,還開價求償1億元,讓陳姓運將備感壓力,最後雙方協商破局,死者家屬還憤而詛咒陳姓運將「未來車禍不斷」!陳妻向媒體透露,在被死者家屬詛咒後,丈夫接下來果真接連發生2次車禍,讓原本就相當自責、內疚的他更加鬱鬱寡歡。
陳妻表示,丈夫過去並沒有精神病史,但自從發生車禍後,心理壓力相當大,就連身旁的家人也能明顯感受到;丈夫平日借酒澆愁,入夜後也都要靠着安眠藥才能入睡,服用的劑量一天多過一天。本月7日清晨4時許,陳妻意外在住家陽臺發現丈夫以狗煉上吊輕生,當場崩潰泣不成聲,立即喚來兒子幫忙,並撥打電話叫救護車,但陳男被救下來時早已沒有呼吸心跳,送醫後仍然回天乏術。
這起造成2個家庭破碎的悲劇,讓律師林智羣相當感慨,並在臉書分享關於車禍賠償的法律知識,「『求償』不等於『賠償』!一般民事訴訟,原告須先繳交裁判費,數額約是求償金額的1%,如果死者家屬求償1億,裁判費就是100萬,因爲不是無本生意,所以一般人不會獅子大開口;但附帶民事訴訟,是不用繳裁判費的,家屬若請求1億,也是可以的,不過求償1億,不等於法院會判你賠償這麼多,不要被求償數字嚇到了,因此嚇到自殺,更是不值得!」
林智羣依據過往經驗分析,一般人因故死亡的話,賠償金額大約落在400萬至600萬之間,其中死者的年紀、收入是影響賠償金額的關鍵,「如果死者40歲,有老婆、小孩要養,賠償金額就會比較高,專業人士金額又會再往上加;但如果死者是80歲,已經沒有工作、小孩也成年了,賠償金額會低一些。」
「保險真的很重要!」林智羣說,最近和解掉的車禍糾紛中,不論被害人受傷或死亡,能夠達成和解的案例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肇事者除了強制險外,都有保意外險,發生事故後有多的銀彈可以處理;強制險死亡200萬、受傷20萬是不無小補。不過真正碰到車禍,其實還是不夠的,光是死亡,家屬會滿意的金額絕對不是200萬,這時候如果有一個保險,可以多給150萬至200萬,幫助是非常大的。」
林智羣說,以這次案例來說,客運公司的態度也很重要,如果公司出面相挺,甚至事前就有保險,通常都可以順利達成和解;但若是公司放生員工,要和解難度就會驟增,不過民事上,公司還是得負連帶責任,「留一個命在,機會都在;自殺,就什麼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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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司機撞死人,愧疚上吊亡,律師林智羣在臉書分享看法、及法律知識。(圖/翻攝自林智羣律師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