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上司狂CALL「性騷擾電話」! 她錄下自保遭判6個月+罰金110萬
▲努爾麗錄下被騷擾的電話卻遭判刑6個月,引發印尼人不滿,網路更發起「拯救Nuril」行動(#SaveIbuNuril),替她籌募5億盧比的高額罰金。(圖/視覺中國)
印尼女子努爾麗(Baiq Nuril Maknun)在龍目島某間學校工作,卻長期遭校長打電話以言語性騷擾,因爲擔心工作不保,並沒有通報,只是偷錄下其中一則騷擾電話,不料錄音卻被另名同事傳到學校羣組。校長被迫辭職後,憤而將努爾麗以「散播網路色情罪」告上法院,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還須繳納5億盧比(約110萬臺幣),雖然企圖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
據BBC報導,37歲的努爾麗任職於龍目島馬塔蘭某高中,但校長自2012年起便持續對她性騷擾,除了常炫耀與另名老師的性關係外,還不時邀努爾麗一起去賓館「幽會」,甚至學校中也逐漸傳出她與校長有婚外情的謠言。
雖然爲了工作,努爾麗持續隱忍並未通報,但爲求自保,她將校長炫耀性關係的騷擾電話錄下保存,沒想到卻被同事傳到WhatsApp羣組。校長迫於輿論壓力辭職後,憤而以「電子資訊處理法」控告努爾麗。
▲該案判決結果也引發印尼是否修改「電子資訊處理法」(UU ITE)的討論。(圖/pixabay)
雖然當地地方法院駁回一切控告,但最高法院仍判處努爾麗6個月有期徒刑,以及5億盧比的罰金(約110萬臺幣)。最高法院認定努爾麗違反2條法規,第一條爲「故意散播網路色情內容」,第二條則爲「故意散播網路誹謗」。
努爾麗提出上訴,但近日卻遭最高法院以「未提供新證據」而駁回,一切裁決照舊。法院發言人阿卜杜拉還表示,「她犯的罪已經以合法且讓人信服的方式被裁處了。」
消息一出,也讓持續關注該案的印尼民衆及人權組織一片譁然,努爾麗的法律團隊表示「將爭取總統大赦」。法律援助基金會執行主任Ade Wahyudin表示,「我們擔心這件受害者遭刑事判決的不幸,會爲往後的性犯罪者打開一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