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輕生亡!家屬質疑職場霸凌 縣警局今邀專家開會審議

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1名偵查佐日前在租屋處輕生,家屬質疑生前遭霸凌,縣警局出面迴應。(葉靜美攝)

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1名張姓偵查佐日前在租屋處輕生,家屬質疑,張員手機留言指名蕭姓隊長及2名隊員,且反應工作壓力大,認爲是職場霸凌,縣警局表示,查無霸凌情事,全案已在本週一(25日)函請彰化地方檢察署調查,今(28)日會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召開「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議。

張姓偵查佐原本排定本月17日晚班出勤,但到出勤時間,卻遲未出現,同仁直覺有異,會同房東到其租屋處查看,才發現他倒臥浴室內,送醫院搶救,但張員到院前已死亡,據瞭解,該名偵查佐家住臺中,爲了工作之便,在彰化市租房居住,6年多前從警,2年前任職彰化縣刑警大隊,現年39歲,身後留下父母、妻子及1名6歲兒子。

家屬陳情指出,張員手機留言,指名蕭姓隊長及2名隊員,質疑是遭受他們的職場霸凌,纔會走上絕路,認爲縣警局沒有調查清楚與詳細說明,是試圖掩蓋遭霸凌的事實,令家屬無法接受。家屬也表示,張員放假回家時、每個月跟朋友聚餐聚會時,都會提到工作壓力很大。

縣警局督察長楊志傑、刑大隊長陳培德今(2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張員在刑事警察大隊已服務2年多,工作負責盡職,表現正常,警局對此深表哀悼不捨;案發後警局將張員遺留手機發還家屬,刑事警察大隊也向家屬說明,手機內容及相關影像等均有保留事證,若有任何疑問可供查證,督察科也主動展開行政調查,經查今年並未曾接獲投訴或反映刑事警察大隊有職場霸凌或管教不當等情事。

另查張員工作職掌、移送案件、承辦公文量,未發現有不合理工作要求;獎勵部分均由張員主導認可後陳報並無不公平等情。再訪據相關同仁,張員未曾與同仁間有相處不睦、言語或行爲衝突情事,該單位工作氣氛融洽。

該案經調查後,爲求公允周全,全案已在本月25日函請彰化地方檢察署調查,將持續配合檢察官釐清詳細原因;另有關家屬陳情疑似遭霸凌部分,警局在今(28)日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召開「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議。

發生這件憾事,警察局深表遺憾和不捨,局長親率刑大大隊長、人事室主任等重要幹部前往靈堂向家屬說明爭取從優撫卹事宜,另由刑警大隊幹部及每日編排同仁協助治喪事宜,盡力協助家屬辦理後事及相關撫卹事宜,也將對刑事警察大隊同仁進行團體諮商,以期早日撫平傷痛。

縣警局表示,因張故員年資僅7年多,且非因公死亡,依退撫法規定,預估遺族可支領一次撫卹金、公保死亡給付、殮葬補助約160餘萬元,另其未成年子女每月加發4049元撫卹金至成年,警察局亦於每年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每節發放慰問金2000元,總計約23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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