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越南移工居家檢疫失聯挨罰10萬 逾期未繳被移送...分期先繳5千
▲越南移工居家檢疫失聯遭裁罰10萬,被移送彰化分署,目前將採分期繳納方式完成。(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下同)
記者唐詠絮、陳羿妏/彰化報導
日前一名男性越南籍移工因居家檢疫失聯遭裁罰10萬逾期未繳,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對此,經過男子所屬的人力仲介公司協助後,將以分期繳納的方式完成,目前他已繳了第一期5000元款項,而這也是彰化分署受理違反新冠肺炎遭罰鍰的案件以來,第一件非本國人違反的案例。
彰化分署表示,這名男子於今年3月19日自越南入境,但他不熟悉臺灣防疫法令,入境後隨即前往在臺友人的住處,未依規定前往指定地點進行居家檢疫,被通報失聯,事後男子透過電話聯絡引進的人力仲介公司後,所幸公司內有個同鄉越南朋友,便告訴男子這樣的行爲在臺灣是犯法的,「被抓到後一定會被遣返」,叫他儘速到警察局自首。
男子聽了朋友的話,馬上主動到南投縣警察局轄下分局投案,然而,他已明確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制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的規定,因此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依據相關的裁罰標準裁罰男子10萬元,不過男子因逾期未繳,南投衛生局即移送彰化分署執行。
彰化分署提到,收案後因這名男子爲剛入境的越南移工,尚無薪資與財產可供執行,因此執行方式應與本國人違反防疫案件有所不同,經研析後認爲應請男子所屬的人力仲介公司協助才能達成,經公司努力媒合下,男子終於順利於臺中擔任看護,並領得薪水。
另外,彰化分署考量他遠從越南來臺工作,目前的資力有限,因此同意他辦理分期繳納,並在人力仲介公司的協助下,繳納了第1期的5000元款項。
彰化分署表示,截至目前爲止共受理7件義務人違反新冠肺炎遭罰鍰的案件,而本件則是唯一一件由非本國人違反的案例,呼籲大衆,目前防疫如作戰,不分本國人外國人都應遵守相關規定。一旦違反,行政執行分署必然一視同仁,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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