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季尤應剎住就業歧視風

當下正值2021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應聘季。日前,教育發文提出,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在招聘公告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作爲限制性條件

就業歧視,並非新問題,也非新政策關注點。《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就明確提出,建立以品德能力爲導向、以崗位需求爲目標人才使用機制。此次教育部發文可謂是對該方案的具體落實。因此,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讓治理就業歧視不再停留在文件上。

教育部此次發文明確提到,不得把全日制作爲限制性條件,也是具有針對性的。近年來,一些單位在招聘人才時,明確提到只招全日制畢業生,把非全日制畢業生排除在外。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差別僅僅是學習方式不同,受教育者獲得的學歷、學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設置全日制限制條件,不但涉嫌對非全日制畢業生的歧視,還嚴重影響我國終身學習體系以及學習型社會建設

且從現實來看,用人單位在招聘中設置全日制限制性條件,即使被求職者投訴、被媒體曝光監管部門對涉事單位與相關負責人基本沒有任何處罰,有的單位甚至對求職者連一句道歉也沒有。在招聘條件中白紙黑字寫明只招全日制畢業生這類明擺着的學歷歧視,都不會受到任何懲處,就更別提那些隱秘的學歷歧視了。一般來說,“隱秘歧視”指的是用人單位在發佈招聘公告時不設置招聘限制條件,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執行“內部的限制標準”,不動聲色用學歷標準把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求職者拒之門外,而求職者對這類歧視也很難取證,監管部門要查處就更難。

如何扭轉“唯名校”導向、治理學歷歧視?首先要全面清理在招聘公告中公然存在的學歷歧視。治理這類學歷歧視,要狠抓地方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招聘,尤其是對於地方政府出臺的人才政策中帶有“唯名校”導向、學歷歧視意味的人才標準,要明確制止,並通報批評,追究責任

當前,全國各地都在出臺引進人才的政策,綜觀各地的人才政策,都存在着按學歷論人才的問題,這是必須要清理的。如果地方政府的人才標準就是按學歷制定,那麼,地方政府也就會縱容區域內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搞學歷歧視。破除“唯名校”“唯學歷”導向就可能流於形式。

扭轉“唯名校”導向、治理學歷歧視,在我國還存在一個現實問題,即社會對這類問題的容忍度較高。不少人反問,不用學歷選人,難道憑關係選人?也有人認爲,用人單位強調名校學歷沒什麼錯,這能激勵學生好好讀書等等。這些論調,給了用人單位進行學歷歧視的“底氣”,憑藉不少人的支持,部分用人單位還將招聘到多少名校、高學歷人才作爲政績

因此,歸根結底,治理就業歧視,亟須建立更科學、基於人才能力的評價體系,辦好各級各類學校,堅持人才培養質量標準,從而推進全社會實現從學歷社會向能力社會的轉型。就拿非全日制教育來說,不能讓人形成“招生分數更低、培養要求更低、讓學生混文憑”的刻板形象,要執行和全日制教育一樣的招生、培養、畢業標準,唯有如此,才能提高社會對這一學習方式的認可度,也才能促進這類教育健康發展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