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國首發老舊小區自主更新政策 資金原則上由產權人承擔

財聯社4月11日電,全國首個推進老舊小區自主更新的指導意見出臺——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穩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自主更新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一大亮點是自願、自主,住宅小區可成立業主自主更新委員會或授權業主委員會,在廣泛徵求業主意見基礎上自願提交更新申請。申請經所在地地方政府審覈通過後,納入當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自主更新計劃。自主更新實施主體可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更新方案,包括組織方案、資金籌措、產權處置、項目設計等,並由業主共同做出實施決定。《指導意見》明確,居民住宅建設資金原則上由產權人按照原建築面積比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