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花蓮觀光 公務員刷國旅卡「加倍補助」

根據人事總處公文,爲振興花蓮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即起至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員國旅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公文並舉例,某甲本年具14日休假資格,其國旅卡休假補助總額爲1萬6,000元,某甲於5月11日持國旅卡至花蓮縣特約商店刷卡消費8,000元,得核發休假補助費1萬6,000元。

人事總處進一步表示,該項措施與5月2日行政院院會通過「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中有關振興花蓮地區觀光產業,政策方向一致。

人事總處特別指出,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前往花蓮休假補助規定,是鼓勵性質,並無損同仁既有的權益,107年0206花蓮震災及莫拉克風災後均有相同鼓勵措施,以協助受災地區同胞振興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