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創新板掀開限制合格投資人天花板 明年1月實施
臺灣創新板自2021年7月開板以來,已協助20家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式創新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籌資。本次修正聚焦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提升創新性審查嚴謹度、打造彈性友善籌資環境,以及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等四大主軸。
爲引導更多國內外創新企業及資金進入資本市場,提升交易量能,本次修正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採行一般板交易制度,創新板股票得信用、借券及盤中、盤後零股交易,提供投資人多元交易工具參與市場。此外,爲提升風險意識,自然人初次買進創新板股票前,須已簽署風險預告書。
爲嚴選富含創新特質企業加入創新板,打造創新板爲各界認可的優質板塊,證交所將借力外部專家審查申請公司創新性,所謂外部專家,會邀請數發部、工研院等相關產業公部門的專家參與審查,符合創新性審查條件者,始得提報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
申請創新板上市時已提出擬上市股份總額10%以上股份辦理公開銷售,且於申請改列時符合股權分散規定標準者,得免再辦理公開銷售,使創新板公司籌資作業更具彈性。
精進多項上市審查及監理措施,包括創新板上市審議會決議門檻由原本出席審議委員二分之一提高爲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銷貨集中於集團企業公司或非屬集團企業公司關係人比重不得逾70%、強化所營事業嚴重衰退及無獲利公司於「提升企業價值計劃專區」資訊揭露、創新板公司每半年至少辦理一次法人說明會,以及提高對承銷商協助法遵作業調閱比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