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租屋遭外籍男友突襲 廁所門後驚見房東兒 驚人真相曝
房東的兒子持備用邀匙闖入女子屋內,不料遇到女子的外籍男友突然突襲家裡,他躲在廁所門後遭發現。(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1名女子小芳(化名)在信義區租屋,去年3月外出上班後,遭到房東的林姓兒子持備用邀匙闖入屋內,林男原以爲四下無人,沒想到此時小芳的外籍男友恰巧到她家,該男友在廁所門後發現躲着的林男,急忙報警,林男則辯稱是喝酒與吃藥遭成精神恍惚、走錯房間,法官認定侵入住宅,判拘役40天。
判決書指出,小芳去年3月某日外出上班,遭到林男拿着母親的備用鑰匙闖入屋中,沒想到此時小芳的外籍男友突然回到家中,想等小芳回家,該男友進屋後發現有人躲在廁所門後,上前質問對方身分並急忙報警;而林男則急忙解釋當時是因爲喝了烈酒與服用安眠藥精深恍惚,在樓下抽菸後上樓時走錯房間,並待在廁所內嘔吐。
小芳男友表示,他當時發現林男時,對方還要求幫忙攙扶回房間,他急忙拍下照片並連繫房東,後來才得知對方竟是房東的兒子,並說當時林男身上並無酒味;到場員警也證稱林男雖神情恍惚,但身上確實無酒味;法官認定林男侵入住宅罪行確鑿,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經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決。
民事部分,小芳之後擔心屋內被裝設針孔攝影機,心生恐懼之下決定暫住旅館,她因此向林男求償旅館費用2萬2000元、搬家費用2萬8335元、醫療費用3萬7666元、精神慰撫金30萬元,合計38萬8001元,法官認爲林男確實造成小芳精神上痛苦,最終認定林男須賠償6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