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傳審判長請假至退休 「燙手山芋」誰接掌成難題

鄭文燦涉貪案的審判長請假到退休,桃院熱議誰接燙手山芋。(蔡依珍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桃園地院昨(29)日首度開庭,由受命法官廖奕淳單獨連開3庭訊問3被告,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江德民因病請假到退休,桃院內部議論紛紛,關心誰要接下這燙手山芋,甚至在法官論壇發文開轟痛批犧牲通常股。桃院則解釋,打散重分案件約100多件,桃院刑事庭每股約分到2件,若將3法官重分要重排庭期、公訴人等,恐影響案件順利進行。

鄭文燦案由受命法官廖奕淳、審判長江德民和陪席法官黃皓彥審理,但近日卻傳出審判長因病請長假直到退休,院方得臨時派任新審判長接任,以因應日後審理程序,因鄭文燦案全國矚目,桃園地檢起訴卷宗量龐大,起訴多達11人,承審法院的合議庭得耗時爬梳、逐一傳訊被告及證人,司法界議論紛紛,會是哪位法官接下燙手山芋。

桃園內部有法官不滿,署名「逃避溝通不是解藥」發文開轟,他在「致桃院刑庭—犧牲通常股是你們能想到的唯一解」指出,突然有審判長因病請長假,院方想出來的方式是從通常股法官中派一個人當審判長,這個法官的案子就讓其他法官去分,於是刑庭全部法官不但要分這位法官可能多達數百件的案子,還因爲他去當審判長,從此少了一個通常股。

發文者也點出刑一庭、刑二庭長,各自只帶1名法官,新收、未結案件數僅個位數,刑十三庭不兼庭長的審判長,只帶2位法官,質疑爲何不將少了審判長那一庭的3位普通股法官,分歸給這些負擔顯過輕的庭長和審判長,勉強和別庭達到勞役均衡。

發文者抱怨桃院提出的方案只有一個,法官沒得選,而且法官是否同意仍需「具名」表示意見,難道具名不會影響職評、不會影響送審?萬一如果有人特別擅長花式黑函背後捅刀,誰來保證具名之後不會被報復?是難在有人不想增加自己的工作量、難在有人不想冒着接到某大案的風險,還是純粹便宜行事,想用這種沒有第二選項的方式迫使法官接受?

「有些事,可以被掩蓋,但不會被遺忘!」發文者最後感嘆,「庭長」不是方便掛着到處去社交、去顯擺的頭銜,也不是讓法官可以假借行政忙碌之名,減少自己在審判天職上應有承擔的工具,當庭長,就要多承擔責任。

院方對此迴應,依法官法,審判長於任期中遇有缺額或增補必要者,院長得參酌前次得票數高低,或自該司法事務分配年曾兼任庭長的法官及自上級審調派的法官名單任命之,這次因審判長因病請辭審判長職務而出缺,院方依規定辦理增補。

院方也提到,任命新審判長後,需打散重分案件約爲100餘件,由刑事庭學長分擔,每股約2件;因桃院並無「將審判庭3名法官重新分配至其他合議庭」相關事務分配規定或慣例可循,此方案勢必造成各股庭期、法庭、蒞庭公訴人要重新安排,恐影響案件順利進行,請同仁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