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法律系教授挨告性侵 「關鍵對話」獲不起訴處分
北部一所國立大學法律系某教授被女學生指控藉指導課程機會將她叫到研究室內性侵得逞,但偵查後發現兩人對話曖昧,認爲教授是否有性侵或利用權勢性交有疑慮,因此新北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北部一所國立大學法律系某教授被女學生指控藉指導課程機會將她叫到研究室內性侵得逞,但偵查後發現兩人對話曖昧,認爲教授是否有性侵或利用權勢性交有疑慮,因此新北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學生的友人在Dcard發文指出,女學生請該名教授擔任指導老師,未料卻頻繁受到教授深夜性騷擾,並稱教授日前語帶威脅要求女學生到學校研究室找他,討論完論文後將女學生強拉進研究室裡的小房間性侵得逞。教授則在臉書上貼文表示「沒有做的事情,別想誣賴在我身上」,面對記者提問表示「司法會還我清白」。
偵查時調查女學生與教授自去年10月18日起至案發前一日對話,發現教授有對女學生提及自身性經驗,詢問「前提是妳會想要做嗎」,女學生並未正面拒絕,迴應「我就喜歡你啊」等談及與性相關的挑逗、曖昧話題。
案發當日,女學生與教授對話,被認爲案發後仍與教授談論當日情節,還出言挑逗予以正面迴應,未見有表達不滿,即使是欲蒐證,也無持續一來一往答覆必要,且女學生在案發後也持續跟教授談及性相關議題。
檢方綜合女學生室友、朋友證稱,認爲女學生是因甫與教授發生爭執,決議不繼續進行小論文競賽時,才告知身邊友人與教授的事情,因此認爲女學生在事發後出現大哭等情緒反應,與性侵一事是否有關聯尚有疑義,因此認定兩人已逾師生倫常值得非難,但是否性侵則有疑慮,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