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超市…

(原標題重磅!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超市…)

近日,由國家衛健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聯合印發的《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發佈。《指南》規定了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在基本要求、組織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營養保障、營養健康狀況監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運動保障、衛生環境建設等九個方面內容

《指南》第六章膳食營養保障中明確要求,

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

,不得售賣高鹽、高糖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

。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製品零食進行廣告宣傳

《指南》要求以班級單位的健康教育課程開課率達到100%,每學期至少6學時。同時,

學校需配備有資質的專(兼)職健康教育教師

定期接受相關培訓學生餐每餐供應食物要包括谷薯豆類蔬菜水果類、水產畜禽蛋類、奶及大豆類等4類食物中的3類及以上。食物種類每天至少達到12種,每週至少25種。

與此同時,《指南》要求

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家長陪餐制度

。制定陪餐計劃,明確陪餐人員和要求做好陪餐記錄

國家衛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南》的制定是爲了將促進營養與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全過程,其目的意義在於:

一、適應兒童青少年生長髮育需要,關注生命全週期、健康全過程,從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學運動、口腔健康、視力保護和心理健康等多個維度提出規範化要求,以全面促進學生健康;

二、推動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以中小學校爲突破口,通過建設和推廣,營造校園健康氛圍,引導師生不斷增強營養與健康意識

三是通過“營養與健康學校”這一窗口,搭建從學校到家庭再到社會的傳遞鏈,傳播正確的健康知識和行爲,加快全社會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