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某省:8%以上高息債務需兩年內清零 並嚴禁新增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位地方投融資人士瞭解到,近期中部某省正在梳理年利率8%以上的政府性債務。該省要求,這部分存量高息債務力爭兩年內清零,即在2022年底前清理完畢。此外,該省還提出,各地要建立健全平臺公司融資成本監測機制,今後原則上不得新增年利率8%以上的債務。
具體而言,債務梳理需形成每筆債務的餘額、到期時間、債權人和債權類型等信息,形成高息債務明細清單。對於存量高息債務,可以通過安排財政資金或單位自有資金償還、使用銀行貸款或發行公司債券置換、與債權人協商降息等方式處置。
去年以來,多個地區已要求城投公司壓降融資成本。去年4月,江蘇省泰州市要求,市級國企新增融資成本不得超過6%(年化),縣級市(區)不得超過7%,縣級市(區)下屬園區企業不得超過8%。不過這是指導性意見,並非硬性規定,因特殊原因成本高於8%的,需報相關部門審批。
該市還要求,該市國有企業原則上僅能向國有企業及全資、控股子公司出借資金或提供擔保,嚴禁爲非公有制企業出借資金或提供擔保。國企對外出藉資金或提供擔保需履行一定程序。
雲南省去年6月下旬發文要求,所有省屬國企必須牢記嚴控新增債務,並且所有高於6.5%利率的債務,特別是大於7%的必須“千方百計換掉,並嚴禁再有類似”。
分析來看,成本8%以上融資主要是信託、租賃、定融等非標融資。地方清理成本8%以上融資的目的在於降低融資成本。但清退不等於強行、剛性的提前結束,要徵求債權人的同意。此外,具體的處置和置換都將是企業行爲,由融資平臺自主協調。
江蘇鹽城市去年12月披露,從2020年4月份鹽城市國資委建立清退進度週報制度,因企施策,加大高成本融資清退力度,並將壓降任務完成情況納入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覈內容。除個別市屬企業外,均已完成清退高成本融資任務。
“2020年市屬企業新增融資平均票面成本較2019年下降1.14個百分點,預計年節約財務費用超百億元。”鹽城稱。
今年5月,江蘇省正式印發《關於規範融資平臺公司投融資行爲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提出,融資平臺要提高銀行貸款和信用債券等標準化融資產品比重,鼓勵通過公募REITs等權益類、資產證券化方式融資,優化融資產品期限配置,均衡到期債務償付計劃。
文件還要求,各地政府要重點關注非標類產品監管政策變化,指導融資平臺公司逐步壓降信託、資管計劃、融資租賃、私募基金和在地方交易場所發行的各類非標產品規模。各金融管理部門要引導金融機構依規配合置換高成本、短期限、難接續的存量非標類債務。各地國資監管部門要將融資平臺公司非標產品融資佔比壓降成效納入年度經營業績考覈範圍,同時強化監督,確保控壓到位。
清理利率8%以上融資一方面能降低融資平臺的融資成本,另外一方面也將使政信非標業務大幅壓縮。“去年大部分城投確實好過多了。我們政信業務客戶資質沒有去年好,一些業務還是老客戶存量到期產品的續作,而一些客戶已經提出要求,要將信託貸款提前償還。”某大型信託公司風控部經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