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壽險地震受災保戶 申請理賠可延長至5月底

中華郵政提供壽險保戶多項關懷服務措施。(圖/玉里鎮公所提供)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中華郵政壽險關懷花蓮強震受災保戶,受理申請災後相關理賠爲即日起至5月底,若因存款不足無法轉帳扣繳保險費者,寬限3個月外,還提供受災保戶新增的保單借款免息3個月等相關服務。其申請受理期目前是優於其他多家壽險的3月底。

中華郵政壽險表示,受災戶寬延繳納保險費自即日起到5月31日止,若因存款不足無法轉帳扣繳保險費者,於寬限期間屆滿(保險費到期日起滿3個月),保險費再給予3個月延長寬限期間。

保險單如有毀損,免費補發保險單。

放寬並加速理賠部分,因地震不幸罹難之保戶,由理賠受益人檢具證明文件,經確認後簽名及蓋章於相關單據上,即可於郵局先行領取基本保額賠款

受傷保戶經確認住院天數後,可先申請其日額型醫療給付。上述申辦理賠所需檢附文件均可日後再行補齊。

受災保戶新增的保單借款免息部分,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受災保戶新增之保單借款免息3個月。

同時,中華郵政還提供賑災捐款手續費減免、受災戶申請補發存摺及金融卡免手續費、房貸戶優惠等措施。

減免賑災捐款手續費。即日起至5月31日止臨櫃跨行匯款至相關政府機關社福團體慈善團體或公益團體所開立之賑災專戶或公益募款專戶,且捐款用途爲本次賑災用者,免收跨行手續費;民衆愛心捐款至郵政劃撥救災專戶亦免扣收手續費。

併爲了減輕受災戶負擔,即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受災戶辦理儲金簿、存單及金融卡掛失補副、更換印鑑、更換存摺、存款餘額證明、支票掛失止付及調閱交易資料時,一律免收服務工本費

協助受災戶核轉支票證明文件服務中,受災支票存款戶,影響票款清償能力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中華郵政公司申請核轉檯灣票據交換所辦理重大災害註記。

房貸戶優惠措施,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房貸受災戶可申請1年寬限期,寬限期間只付利息免還本金

受災戶若符合中華郵政公司相關規定者,自災害發生日起算3個月內可申請小額修繕房屋貸款,借款額度爲20萬元至50萬元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