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 法官對民進黨獨裁的一記棒喝
中時社論
就在中正紀念堂於4月7日言論自由日推出「自由的靈魂vs.獨裁者:臺灣言論自由之路」常設展不久,一份判決書出來了。反諷的是,這一份判決書,恰恰是批判民進黨以執政權力壓制民間的言論自由,包括了關閉媒體、透過認知戰和用公權力批判在野政黨、用網軍霸凌民間言論空間等。
誰在維護自由的靈魂
這一份判決文,等於是在附和文化部所提倡「自由的靈魂vs.獨裁者」的一種抗爭精神。只不過,獨裁者已換成了民進黨。而這一份判決,恰恰是見證民進黨所宣傳的「言論自由之路」的倒退。徐安傑法官的判決文有6千多字,已經在司法界被廣傳。當然,也被那些執政者豢養得腦滿腸肥的綠媒痛批。
這份判決是針對今年2月1日(春節大年初一),臺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張孟崇、鄭建炘等人到臺南烏山頭水庫,替被稱爲「烏山頭水庫之父」和「嘉南大圳之父」的日本人八田與一戴上五星紅旗口罩,還拍影片上傳網路。影片中他們喊口號說:「臺灣不要新冠肺炎、新冠肺炎給日本、美國病毒傳染給臺灣、日本人滾回去、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等。隨後遭臺南市警局麻豆分局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爲由,移送法辦。
臺南地方法院3月31日審結,承審法官徐安傑撰寫6千字判決書。值得重視的是,他將這個案子列爲言論自由的範疇,並舉民進黨有過的諸種言論個案,例如林飛帆說「我們都是烏克蘭人」,那麼,爲什麼其他人不能說「我們都是中國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徐安傑也論證「日本人滾回去」屬言論自由範疇,一如太陽花學運陳抗者舉牌「支那賤畜,外來種滾」、「太平洋沒加蓋,覺得中國好就游過去」等,也是「象徵性言論」。
徐安傑的對照式論證,打中了民進黨雙標的要害。同爲言論自由,用種族主義的歧視語言侮辱中國人,就沒有事;宣稱言論自由,但叫日本人滾回去,卻變成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這不是雙標,什麼纔是雙標?
反諷的是,在「自由的靈魂vs.獨裁者」的展覽中,最常被標榜的兩個個案,即是清華大學獨臺會案,以及《刑法》100條的修正。1991年清大發生「獨臺會案」,調查局跑到清大逮捕研究生,當時清大校長劉兆玄雖不認同臺獨,但基於大學自主精神,無法接受檢調進校園,因此寫信向法務部抗議;當學生組團要去調查局抗議,他還特別派專車護送,以保護學生安全。在社會各界的呼籲下,《檢肅匪諜條例》被廢除,1992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100條修正案,刪除陰謀叛亂罪處罰,涉案的幾位清大學生因此改判免訴。
批判都被打成認知戰
《刑法》第100條修正爲「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着手實行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要的精神即是「以強暴或脅迫着手實行者」始有罪,而僅僅有「意圖」,卻未着手實行是無罪的。換言之,思想的鼓吹、言論的主張,都是無罪的。
然而,2021年11月,民進黨執政下的檢調單位卻進入清華大學調查兩岸的學術交流合作,教育部還發文各大學,調查兩岸學術交流。在這樣的肅殺風氣下,還有思想自主、學術獨立、言論自由的空間嗎?
這便是民進黨一再標榜的「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爲什麼有人在八田與一的銅像前戴上口罩,喊喊口號,就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呢?這不是對民進黨最大的反諷嗎?更荒謬的是,徐安傑這一篇6千字的雄辯長文一出來,民進黨的立委就急不可待地在綠媒批判,完全不顧徐安傑在判決書中特別強調的「政治性言論應受高度與憲法保障」。
基於此,我們必須給有正義感的徐安傑按個贊;民進黨更應該爲他按一百個贊。正是他,確確實實地維護了民進黨一再標榜的「自由的靈魂」。
然而,臺灣社會更應該注意的是:壓制言論自由的「獨裁者」現在是不是正在回魂呢?當民進黨自己不斷進行認知戰,卻把所有對執政者的批判都抹紅爲對岸的認知戰;當綠媒不斷地鼓吹中共的宣傳正在入侵臺灣時,那種威權時代的嘴臉,像不像一個新的獨裁者正在形成呢?
此時,「自由的靈魂vs.獨裁者」,可以完完整整地「加倍奉還」給民進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