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特教班2年增35班 家長憂師資

臺中市國小身心障礙特教班113學年度將擴增至350班,家長希望學校招聘具特教證資格老師。(陳淑娥攝)

臺中市國小身心障礙特教班113學年度擴增至350班,臺中市審計處去年查覈曾發現,部分教師未具備特教證及教師證,由於9月開學在即,家長憂心特教師資。教育局7日指出,112學年已增聘28名具特教資格教師,113學年再增45人,持續提升特教服務品質。

臺中市教育局爲使身障學生均有接受適性及融合教育之權利,並獲適當照顧,設置特殊教育班。依據《教師法》第10條第1項規定,高中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爲限;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各級特教學校、特教班之教師,應具特教教師資格。

不過,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去年查覈曾發現,111學年度臺中市立一般學校國小階段設有特教班計315班,聘任特教教師630人(含代理教師102人),未具備特教教師資格者計15人,約2.38%,且其中13人無教師證書,要求教育局檢討改善。

9月開學在即,許多家長關心特教師資。市議員李文傑表示,特教老師很辛苦,要花數倍心力照顧孩子,因特教生相較於一般生,需要更多專業的關懷跟引導,教師有特教證,才能更進一步走入孩子的內心世界,與他們對話。

臺中市教育局指出,中市112學年度國小身障特教班共計325班,較111學年度增設10班,並招考合格特教正式教師計28人,特教合格率爲96%;113學年度又較112學年度增設25班,招考合格特教正式教師計45人,未來持續提升特教教學品質。

教育局提到,各校辦理與聘用特教班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皆依據中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辦理,第1次招考爲具合格特教教師證者,第2次放寬爲修畢特教學程者,第3次則爲大學畢業者,中市皆鼓勵學校優先聘任具合格特教教師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