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陽山專欄》中山思想的百年沉思

(圖/維基百科)

今年3月12日是國父孫中山先生逝世一百週年。一個多世紀前,他提出了一整套獨特的治國計劃和建國方略,並落實爲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直到今天仍然經由憲政體制與民主實踐在臺澎金馬持續有效的運作。這也正是我們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等層面依循的制度性規範。

這套以「善治」爲目標的憲政規範與政治實踐,對於全球新興民主與制度轉型國家饒富參考意義;其中包括五權憲法、均權制度、權能區分、均富理念、平均地權、實業計劃以及「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學說等不同內涵。質言之,這是奠立在不同於西方三權分立制度,也與馬列主義黨國體系相異的意理基礎之上,它表明了孫中山的思想體系是「先民族,後民權,再民生」,以民族意識與國族建構爲基礎,而非經濟決定論。

依據馬克思主義的理論體系,生產關係與經濟基礎構成下層基礎,而意識形態、法律體系、政治制度和宗教文化,則屬上層建築。下層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內容;統治者必須控制生產關係與經濟基礎,才能掌控上層建築。

相對的,三民主義卻強調民族主義的族羣意識與文化認同纔是國家發展的重要基石,進一步建構國族認同與憲政共識,奠定民權制度與競爭機制,樹立憲政秩序與法治規範,形成「管理衆人之事」的主要依循。當民族認同的鞏固與民權體制的建設穩定後,民生主義強調的均富理念,才能透過公共政策的推動而逐步落實。

在這樣的認知層次上,毛澤東的「唯意志論」同樣也不同於馬克思與孫中山,他認爲歷史和革命的決定因素應系人的主觀能動性。他主張「繼續革命」,這是建立在人的意志力與主觀的反省批判能力之上,透過文化革命與階級鬥爭對抗官僚主義與政治腐化,藉此激勵執政者不斷透過自我革命以展現新的生命力。

孫中山與毛澤東的意理觀點,因兩人成長背景的差異及人生歷練的不同而出現落差。孫中山強調民族主義包括族羣意識與文化認同的重要性,而非「個人的主觀能動性」。由於他早年受到傳統儒家思想與歐美民主學說的啓迪,以「批判的繼承與創造的轉化」進行制度建構;一方面強調直接民權與權能區分,另一方面又明揭西方代議政治的困境,包括政黨惡鬥、政治貪腐,以及代議士與政治精英專業能力的不足。

因此,孫中山強調政治人物與政府文官均需通過國家考試方能擔任公職,這就是選賢舉能、促進善治,並杜絕朋黨循私與民粹之風。另外,對於官員的彈劾糾舉應由專業監察機制負責,藉此摘奸發伏,整飭貪腐,促進績效並澄清吏治。這凸顯了五權之間應彼此分工合作,而非零和對抗。在當前西方議會民主出現嚴重的黨派對峙、民粹主義大擅勝場之際,這猶如空谷足音,發人深省!

質言之,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乃是針對國家發展與國族建構而形成的一整套建國方略與治國大綱,亦系一套有別於西方三權制度的「中國模式」。在他辭世百週年之際,沉思默想,這是值得吾人反省與珍惜的重要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