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區202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公辦中學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和有關規定,現開展珠海高新區202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公辦中學事業編制教師,擬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區及招聘單位簡介
珠海高新區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由國家科委(現科技部)授牌並進行動態管理的國家級高新區。唐家灣主園區位於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組成,佔地面積139平方公里。北部與中山市接壤,東面與香港、深圳隔海相望。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廣珠城際軌道貫穿境內,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門戶,南距澳門18公里,北離廣州110公里,離深中通道落腳點20公里。轄區有中山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等4所知名高等院校。唐家灣鎮是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歷史名人輩出,工運領袖蘇兆徵、民國首任內閣總理唐紹儀、首任清華學校(清華大學前身)校長唐國安、洋務運動先驅唐廷樞、著名版畫家古元、中國第一位留英醫學博士黃寬等名人均出自唐家灣。歷史文化遺產豐富,有唐家古鎮、會同古村等古建築羣、唐紹儀私家園林共樂園、中西合璧的棲霞仙館、承載着中國人民抗英勝利歷史的淇澳白石街及衆多珍貴的名人故居,被譽爲“中國近代名人故里”“嶺南百年文化古鎮”。高新區作爲珠海市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主平臺,主園區重點發展軟件和集成電路、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智能製造與機器人等三個百億級產業集羣,大力引進培育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高新區各項社會事業全面協調發展,所轄唐家灣鎮先後榮獲“廣東省模範鄉鎮黨委”“廣東省文明鎮”“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全國環境優美鎮”“廣東省衛生鎮”“廣東省生態示範鎮”“廣東省森林小鎮”“廣東省首批‘互聯網+’創建小鎮”。
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實驗學校東岸校區(暫定名)是北京師範大學的直屬附校,是北京師範大學和珠海高新區共建的公辦初級中學,學校是珠海市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位於珠海高新區科技四路北側、萬科紅樹東岸西側佔地面積約4.27萬平方米,可提供1800個初中學位。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招聘崗位類別、等級、職責、數量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爲符合崗位條件的社會人員,以及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其中:
(1)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於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僅頒發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位證書。
(3)其他人員須於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於報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可以報考,具體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粵人社規〔2020〕7號)執行。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員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爲五年(含試用期)。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幹部人事檔案。
五、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 的應當迴避情形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考生請登錄“http://www.qgsydw.com/(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進行報名,考生需如實詳細填報相關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時須同時上傳資格初審需提交的材料圖片或PDF格式文件。
2.報名時間:自2024年4月26日8時至2024年5月6日20時止。
3.報名材料:報名者須將以下材料掃描成清晰可辨的圖片或PDF格式文件上傳:
①本人簽名的《珠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
②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③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成績單);
④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未畢業的提供學籍相關證明材料;
⑤教師資格證;
⑥普通話證書;
⑦教師職稱證書;
⑧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須按照《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⑧項。其中③,若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上傳《就業推薦表》或經學信網驗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成績單;其中⑤,若尚未畢業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上傳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有效期內的《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崗位表》中對職稱有要求的還要提供⑦。
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按照《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⑧項;《崗位表》中對職稱有要求的還要提供⑦。
符合崗位條件的具有相應學歷學位的社會人員須提供①②③④⑤⑥⑧項;《崗位表》中對職稱有要求的還要提供⑦。
4.注意事項:
(1)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崗位,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報名無效,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須誠信報名。《報名表》提交成功後,即視爲考生已承諾所填信息真實無誤。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3)報名時上傳的材料將作爲資格審覈的重要佐證。網上報名截止後,不可上傳材料或更換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傳有誤或經審覈存在弄虛作假者,責任自負。
(4)考生提供的聯繫電話應準確無誤並接聽、接收短信,確保能夠及時聯繫;因提供錯誤聯繫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各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不足1:3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覈減招聘人數。
(二)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1.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
有關報考事項詳見《報考指南》(附件4)。
2.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對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時間計算截至報名首日)報名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向招聘單位如實申報加分政策項目,並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否則視爲主動放棄。
3.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打印准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試
考試採取“筆試+面試”的方式,在珠海設置筆試、面試考點,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1.筆試對象:資格初審通過人員。
2.筆試形式:筆試採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能力。
3.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四捨五入並保留兩位小數)。筆試結束後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公佈成績,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二)現場資格複審
1.現場資格複審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確定。若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最後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資格複審。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5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2.現場資格複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現場資格複審要求:現場資格複審須考生本人按時到達現場進行資格複審。現場資格複審通過後,方可參加面試。對現場資格複審中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現場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爲準。
現場資格複審對象須提供複審材料,按以下順序整理:
①《報名表》雙面打印,並在簽名處親筆簽名;
②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③研究生碩士及以上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成績單);
④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未畢業的提供學籍相關證明材料;
⑤教師資格證;
⑥普通話證書;
⑦教師職稱證書;
⑧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報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複印件(不予退還),查驗原件。
(三)面試
1.面試對象:通過現場資格複審的考生。
2.面試形式:採取“試講+答辯”線下結構化形式。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教學方法、教學效果、邏輯思維能力、板書能力、儀態儀表等教師個人綜合素養。
面試成績=試講成績×70%+答辯成績×30%;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不合格的不予計算綜合成績。面試分數於現場交考生簽收並張貼公佈。
3.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達候考室的,視爲主動放棄考試資格,所空缺考試名額不予遞補。
(四)考試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後,計算面試成績合格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並依其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綜合成績成績均按四捨五入並保留小數點後2位。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成績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綜合成績、參加體檢及考察人員名單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佈。
八、體檢及考察
體檢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醫院進行,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的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結束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九、確定擬聘人員並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爲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爲5個工作日。
十、簽訂就業協議書
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考生需提前做好籤約準備。
如審檔、體檢、考察、公示等結果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信息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接收、聘用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將不予遞補: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爲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諮詢電話:0756-3629099、3629088(珠海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地址:廣東省珠海高新區創新發展大廈8樓810室,郵編:519080。投訴電話:0756-3629320、3629826(珠海高新區黨羣工作部),地址:廣東省珠海高新區創新發展大廈18樓1805室,郵編:519080。受理諮詢(投訴)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並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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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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