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機板大廠2主管跳槽陸企挖角人才 7年撈3258萬被起訴

▲前浩鑫總經理陳俞涉爲陸資在臺召募筆電研發人才,被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主機板大廠浩鑫公司的前總經理陳俞、筆電研發部副總陳志賢,涉嫌在2014跳槽隸屬中共國有企業中和集團旗下的同方國際公司,未經許可,以陸資在臺成立志合訊息公司,招攬筆電研發、設計人才,幫同方研發筆電,臺北地檢署13日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2人提起公訴,並請法院沒收2人薪獎收入共3258萬餘元。

起訴指出,同方公司原是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清華控股」的子公司,2019年改由中共國有企業「中和集團」控股,並在2010年到香港成立百分之百持股的同方國際等關係企業,進行筆記型電腦相關產品的全球研發、製造、營運及銷售。

2014年間,原在主機板代工廠浩鑫任職的陳俞疑因公司轉型策略問題離職,被挖角到同方國際公司擔任總經理,原浩鑫筆電研發副總陳志賢轉任當同方國際的副總,並試圖向經濟部投審司申請在臺成立公司,結果被駁回。

陳俞、陳志賢明知大陸地區營利事業未經許可,不可在臺從事業務活動,仍在申請遭駁回後,在臺灣設立志合訊息公司,作爲同方公司筆記型電腦在臺研發中心,並以同方公司名義在臺廣徵才,甚至挖角過去浩鑫共事同仁。

檢察官江宇程計算,陳志賢2017年到2023年爲同方工作的薪資獎金共計2890萬7961元,陳俞賺到的比較少,只有367萬3400元,但都屬於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犯罪所得,因此依法起訴2人的同時,也請求法院一併宣告沒收或追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