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女3個月刷160萬 癡情男「買精品換絕情」:沒和她發生關係
臺中一名24歲事業有成的癡情男子,爲追求一名自交友軟體上認識的甜姐兒,不斷送對方各式精品,「口紅、香水無限買」,3個月內花160萬,只爲討她歡心。(圖/Shutterstock)
好傻好天真!臺中一名24歲事業有成的癡情男子,爲追求一名自交友軟體上認識的甜姐兒,不斷送對方各式精品,「口紅、香水無限買」,只爲討她歡心。不過癡情男的真心卻只換來絕情,花了160萬元,還要不到對方一個關心,慘被分手「我們沒發生過關係」。誇張情節讓網友全看傻。
原PO近日在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上自稱在臺中擔任禮儀師,24歲。他表示,前陣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位住嘉義的26歲林姓女子。原PO說,兩人第一次見面就約逛101,女子更直接開口想要買GUCCI的老爹鞋,當時原PO因還不懂對方是什麼心態而拒絕,並回對方「有機會再買給妳」。
回家時,2人在車上聊了很多,女方還向原PO訴苦說,和前任在一起四年間被對方劈腿兩次,還爲了對方去做詐騙集團3個月,直到後來因爲對方又再度劈腿而分手。爲了幫前任還30萬的貸款,女子還透露想去做酒店的念頭。這遭遇讓原PO看了好心疼,心想「這個女生我一定得好好保護才行」,沒想到卻是噩夢的開始。
原PO難過表示,「每一次的約會都是百貨公司,吃飯都是高級料理」,舉凡送女方愛馬仕的項鍊、買潘朵拉串飾、吃高級料理,甚至在逢甲夜市花上萬買衣服、口紅香水無限買。只要女方開口,他就願意付出,就這樣讓每次約會開銷都至少都要花上5-6萬,甚至更多,但原PO真心的付出,卻沒有得到相等的回報。
直到今年12月中被甩,原PO接着說,「我們在一起了三個月又一點點,我在她的身上將近花了160萬,我們卻沒有一點任何的性關係」。他表示,花錢就只希望對方過得快樂,但女子卻連2人的合照都不願意放在社交平臺上。原PO直呼「妳前任可以去住你家,你可以跟前前任同居。我不要求等同回報,但是我要的只是一個陪伴跟關心我真的錯了嗎?」
貼文一出,網友全都看傻,紛紛表示「160萬拿來做善事它不香嗎」、「160可以讓你買到頂配的外籍」、「錢多到可任性的地步,我還真的是蒙了!由衷敬佩」、「你看起來就是被騙的盤子,她就是愛慕虛榮的騙子啊」。據瞭解,原PO後來又發文表示,有一位自稱是該女子的友人,特地用小帳私訊他說該女「不只對一個男生這樣」,希望他能看清,該女只是把原PO當成提款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