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女會計20個月掏空公司 1500萬全入口袋下場曝光
女會計在2012年至2013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提領出公司2500多萬元後,將部分金額用作公司運作費用,其餘的1517萬餘元竟全進入她的口袋裡。(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1間金屬公司1名27年資深女會計在2012年至2013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提領出公司2500多萬元後,將部分金額用作公司運作費用,其餘的1517萬餘元竟全進入她的口袋裡,而她的丈夫也是公司的股東之一,事後2人均遭公司提告求償;該女會計遭依侵佔罪判刑1年,需賠償公司1355萬。
判決書指出,該名女會計在1994年起於該金屬公司任職,負責會計兼出納工作,沒想到她卻因資深、熟悉公司事務,在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間,先是從公司戶頭內前後提領了2503萬2000元、233萬3000元,先是支付公司營業費用802萬3143元和自來水費、就業安定費以及電信費用約32萬後,剩下的1517萬4056元竟全放進自己口袋。
公司發現此事後,認爲該女會計的丈夫就是公司的董事長,但卻未善盡監督之責,公司因此對2人提告,並求償由女方私吞的1517萬4056元;女會計與丈夫辯稱,丈夫是與公司另2名股東輪流擔任董事長,而當時丈夫是擔任品保協理,未經手公司財務,因此沒有管理、指使會計的權限。
法院認定該丈夫未有違反委任契約上給付義務情形,駁回公司求償訴求;而該女會計被依侵佔罪判刑1年,求償金扣除部分已匯回公司金額,最終判定女會計須賠償公司1355萬2965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