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諮議超攜36條煙遭罰4.5萬 蘇貞昌:有什麼責任就怎麼辦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正進行國安局煙案第二波偵查,總統府發言人室諮議林家如在機上訂購37條煙品,遭財政部關務署開罰4.5萬。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27日上午赴立法院備詢前受訪表示,各種行爲受法律規範公務員也一樣,任何情況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就由司法或是相關權責機關判斷 有什麼責任就怎麼辦。

根據菸酒管理法規定,每名旅客最多可攜帶5條香菸,包含免稅1條,其餘4條要先申報並繳稅,若被查獲未申報由海關沒入,並加計罰金,若超過5條,超過部分會沒入。

關務署臺北關表示,經查私煙案未涉及刑責人員但違反煙酒管理法,在機上煙品刷卡紀錄逾免稅數量者有13位且未主動申報,合計購買菸品量約100條,並已在今日將每條捲菸裁處新臺幣500元罰鍰,煙品沒入的部分,另依行政罰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裁處沒入物的價額

總統府發言人室諮議林家如也在首波開罰的13人之列,其購買私煙共37條,36條超量,林家如被罰金額約4.5萬元,也是首波開罰名單中的開罰金額最高的。

▲林家如(左一)曾現身在蔡英文博士學位畢業論文證明記者會。(圖/記者黃國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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