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一年沒來東西被清空,房東以爲“人沒了”
浙江寧波,女子租了房子一年多沒回來,房東以爲她“嘎了”,就把她放在出租房子裡的物品清理了!可清完沒多久,女子就從老家回來了,看到物品都被清理了,要求房東賠償 2 萬元!房東:“你欠了一年多的房租!難道我要一直空在那裡等你回來?”
(來源:1818 黃金眼)
盛女士租的房子在寧波慈溪樟樹村,是村裡的土房,一個月租金只要150塊錢!
2022年12月,盛女士老家出了點事情,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來,於是她提前向房東支付了四個月的房租,並交代房東不要動裡面的東西,如果租金超了,自己回來會補上。
而盛女士回貴州以後,被一些事情耽擱,一直沒有回來,房子就空了一年多!
可是盛女士這幾天回到出租房後,大吃一驚,自己的東西全部被清理,而且裡面已經有了新的租客!
新租客告訴盛女士,他是今年 4 月 1 日入住的,他來的時候裡面就只有一個飲水機!
而盛女士原本在屋子裡放滿東西,有冰箱、洗衣機、煤氣罐、電動車、鍋碗瓢盆、被套、衣服等,現在統統都不見了!
於是盛女士找到房東,問房東憑什麼動她的東西?
而房東一句話更是把盛女士氣死,他說:“你這麼久沒回來, 我以爲你人沒了!你空了一年多,欠我一年多房租,我總不能一直空在那裡吧?”
盛女士說:“我交代過你我回來會給你租金的,你把我東西丟了,賠償我 4 個月的工資,一個月工資 5000,就是 2 萬塊錢!”
房東覺得離譜,這些東西他賣給收破爛的,就賣了幾百塊錢,怎麼可能賠這麼多錢?再說,盛女士還欠自己一年房租呢?
而盛女士看房東不賠,就找到調解員幫忙。
調解員聽後也覺得有點離譜,問盛女士:“你房租交到去年4月份,欠了他一年多的房租啊?”
盛女士說:“對啊,我沒他電話,他沒我電話,平時交房租都是當面給他的!但我交代過回來會給他房租都。”
調解員說:“你一年多沒回來,那誰還知道你來不來?”
盛女士說:“怎麼可能不回來,那麼多全是我的衣服,都是幾百塊錢一件的嘞,你說我捨得丟嗎?”
於是,調解員聯繫到房東岑師傅,他是一位大爺,目前在做保安,看起來老實憨厚。
岑師傅說:“我沒她號碼,去年還去村裡問了出租房登記的人,要到她的號碼打過去,是空號啊,我想她這麼久沒回來,應該是人沒有了……
我去年年底就想把房間裡的東西清掉,但村裡的人說再等等看。也許過完元宵節她就回來了。可是元宵節過了她也沒有來嘛,所以我就叫了一個收廢品的把東西處理了!”
說着,岑師傅打開手機,給調解員看處理的視頻,冰箱賣了60塊,電瓶車賣了幾百,大包小包的衣服沒人收,他找收垃圾的人來拉走,換了一包香菸。
所以,岑師傅的意思是,自己賣了多少錢,就賠盛女士多少!
但盛女士不同意,說這些東西自己本來可以用的,現在全部要重新買,自己不是要花冤枉錢了?
於是,兩人吵着來到派出所,負責暫住人口管理的工作人員說。去年,岑師傅的確來找過盛女士的聯繫方式,但沒能聯繫上。
工作人員還提供了一段開門進屋的視頻,拍攝時間是去年11月30日,畫面中岑師傅在警務室工作人員的陪同下撬鎖打開了房門,屋裡放着大包小包的東西。
也就是說,岑師傅不是擅自進出租房裡,是向派出所彙報過的!
而工作人員說:“她要求房東賠她四個月工資,一個月工資5000,這肯定不現實的啊!”
盛女士當着調解員的面否認了,她說:“我沒有,我只要現在我要用的家電,你給我二手買來就好了!”
岑師傅不願意,雙方沒能達成一致!盛女士決定走法律途徑解決。
此事引發了熱議,有網友說,衣服都是幾百塊錢一件的,租150一個月的房子?房東一清理你就回來了?我怎麼懷疑你挖坑給房東跳呢?
也有網友說,房東丟掉或者賣掉都是不對的,租客的東西屬於私人物品,應該妥善保管,找個地方幫租戶放着,這樣扯不清了!
還有網友說,怎麼不對啊,要是租客付過房租費,房東丟了纔不對,這房東你還想他怎麼樣啊,這都快一年沒付房租了,還聯繫不上,難道就一直空着!房租不付誰有義務給你保管?
那麼,從法律上來說,租期到期後租客不搬走東西,房東可以私自處理嗎?
一般是不行的,到期後租客不搬走,房東可以向當地公證機關提出申請,請公證人員對承租人的物品進行現場清點、封存,並出具公證書。
清點財物時可以邀請居委會或村委會的有關人員到場見證,同時簽字備案。財物清點完畢後應將其集中臨時置於別的地方,騰空房屋重新出租。
現在這種情況,盛女士需要舉證證明自己物品的價值,才能要求賠償,其次還要補上拖欠的房租。
那麼,你對此事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