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場佔用河川地 2年使用費要繳68萬
民衆黨立委賴香伶(右二)、竹北市民代表林碩彥(右一)10日下午,前往Memo足球場會勘,瞭解教練蔡佑新(左一)陳情內容。(莊旻靜攝)
Memo足球場約有3分之2土地爲河川地,因此需付2年約68萬的使用費。(莊旻靜攝)
土耳其籍的足球教練蔡佑新在竹北市中華路近頭前溪地區,租用土地作爲足球場教學,但因部分涉及河川地,2年要繳交68萬元使用費,他面臨繳不出恐拆除的窘境,求助民衆黨籍的竹北市民代表林碩彥,10日邀集同黨立委賴香伶、第二河川局現勘,賴香伶則建議依法行事。
蔡佑新在上述地區以「MEMO兒童足球場」爲名,教導兒童、青少年踢足球,蔡佑新說,本來周邊的農民告知他,土地爲其所有,因此當時以一年8萬元租金承租,並自費架設燈具、網子,以便在夜間也可運動,並阻隔蛇蟻傷害學生,共計55萬元。
未料在2年多前,蔡佑新被二河局告知已佔用河川地,二河局並輔導蔡佑新合法申請,由於使用目的是作爲休閒娛樂之用,總計2年需繳交68萬元使用費,但蔡佑新說,他目前僅有教授25個孩子,每人每堂費用250元,平日還要付電費、草地維護費等,使用費過於高昂,實在無力承擔。
蔡佑新本質爲足球教練,在竹北市教足球已有7年之久,他無奈的說,在地沒有合適場地及空間,他僅使用週六、週日,且平日一到五有外人進入使用,他也沒有意見,甚至架設的網子遭到破壞、球場遭人扔玻璃,也是他自行處理。
林碩彥說,在竹北喜愛足球的孩子很多,卻苦無場地使用,不解二河局爲何要拆。二河局管理課長張權正表示,這塊土地面積約1134平方公尺,在未經申請使用,是違反水利法河川管理辦法,不過經輔導後申請,依據法規則須負擔使用法,且因爲休閒使用,費用相比周邊農用較高。
張權正也表示,新竹縣政府、竹北市公所提出申請,作爲休憩之用,土地可無償使用,公法人均可申請。賴香伶聆聽各方意見後,也認爲可諮詢公部門是否有可協調申請的空間,可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