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團泄密詐團案 檢調第4波搜索!10名律師到案

律師組團泄密詐團案,檢調發動第4波搜索,有10名律師到案。(中時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偵辦律師鄭鴻威組團泄密詐團案,查出鄭指派10名律師接案,昨展開第4波偵查行動,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兵分21路搜索,依泄密、組織犯罪等罪嫌約談廖瑞銓、陳漢笙10名律師,19日凌晨訊後諭令10人限制住居或20萬至8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今年2月2日,鄭鴻威涉嫌泄漏檢警偵查秘密給詐團首腦,遭羈押禁見,鄭被收押在看守所期間,聯繫替其辯護的律師劉育年,以郵寄方式將其私人的Telegram帳號與密碼寄給劉。

劉自2月7日至2月27日間,收到鄭鴻威從看守所郵寄的Telegram帳密,告知鄭的胞姊與妻子,轉知鄭的助理林佳毅。劉已被北檢起訴。

檢調勘查鄭鴻威的扣案手機、電腦內相關對話紀錄,查出鄭鴻威與其助理林佳毅負責派工,引薦廖瑞銓等10名律師給詐團,替詐團車手辯護,藉機探查車手供述。

檢調昨兵分21路,於臺北、臺中、臺南、嘉義及高雄進行搜索,約談10名涉案律師到案,經漏夜偵訊後,今凌晨分別諭令涉案律師限制住居或20萬至8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