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今年前11個月共起訴涉金融類犯罪22529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28日)發佈全國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相關情況。2023年1—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訴22529人,起訴人數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對集中。一是非法集資犯罪居高不下,線上線下相結合,傳統手段與新型手段相互交織,利用私募基金,區塊鏈、虛擬幣、新能源、影視投資等市場熱點的新型案件明顯增加。二是中小銀行、信託、票據等金融信貸領域案件時有發生,有的金融機構"內鬼"與外部人員內外勾結,有的金融機構實際控制人、大股東非法套取金融機構資金,個別案件涉案金額巨大。三是資本市場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及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交易類犯罪多發,出現利用FOF基金、場外期權等複雜金融產品實施證券犯罪等新情況。四是洗錢、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非法買賣外匯案件增多,通過虛擬貨幣交易跨境轉移資金成爲新手段。此外,檢察機關在辦案中還發現,在各類金融犯罪背後,資金掮客、技術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產業鏈問題日益凸顯,助推犯罪甚至成爲誘發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鏈條懲治金融犯罪及其關聯犯罪是今後的重要方向。
針對金融犯罪的新趨勢新特點,各級檢察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圍繞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工作主線,聚焦金融犯罪辦案主責主業,創新工作機制,全面加強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各項工作。
依法懲治重點領域金融犯罪,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依法辦理紅嶺創投、合星系等非法集資案件,2023年1—11月共起訴非法吸收公衆存款和集資詐騙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進一步加大證券犯罪打擊力度,依法辦理獐子島、迴天新材、龍力生物等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財務造假、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案件,起訴證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依法打擊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訴430人,同比下降36.7%。嚴肅懲治涉金融機構信貸犯罪,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起訴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和貸款詐騙罪2106人,同比下降11%。持續加大反洗錢力度,起訴洗錢罪2301人,同比上升10%。同時,檢察機關堅持把追贓挽損工作貫穿金融犯罪司法辦案全過程,努力挽回投資人、金融機構等經濟損失,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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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施薇 責任編輯:錢亦琛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